一、為促進台印尼食品產業合作及交流,國際貿易局前曾函請相關單位,研提我業者在印尼從事進出口貿易所遭遇之障礙,獲業者反映出口印尼申請上市許可問題如下:
由於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發之自由銷售證明(Certificate of Free Sales and Manufacture, CFS)僅註明發證日期,未明訂效期,故印尼方實務上認定僅有1年效期,且印尼食品藥物管理署(BPOM)審核作業期間常超過1年,致實際審核時,我廠商前提出申請時所檢附之CFS已過期,爰被要求重新提供CFS,造成貿易障礙,影響產品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