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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十年、黃金十年」系列專題(二)入會十年與黃金十年之經貿自由化成果和看法

一、入會前20年之經貿發展

  從我國加入WTO前20年(1982至2001年)的經濟表現與產業結構來看,第一階段1982至1991的十年中,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由新臺幣18,108.3億元上升到新臺幣49,582.2億元,其中農、工、服務業比重分別由7.6%、45.8%、46.6%變為3.9%、40.2%、56.0%;年複合成長率分別為2.6%、9.5%、12.6%,不含公共行政及國防之服務業成長率更達到13.0%。服務業於此階段的後期1988年,占GDP比重49.8%已超過工業的45.0%。服務業的六大支柱是批發及零售業、公共行政及國防、金融及保險業(金融中介為主)、不動產業(住宅服務為主)、運輸及倉儲業(陸上運輸為主)、教育服務業;重要工業項目有製造業(紡織、化學材料、食品、金屬製品、飲料及菸草、成衣及服飾品、基本金屬、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子零組件、電力設備、石油及煤製品、塑膠製品為主)、電力供應業,以及營造業等。

  第二階段1992至2001的十年中,名目GDP再上升到新臺幣99,303.9億元,其中農、工、服務業分別比重變為2.0%、29.6%、68.5%;年複合成長率分別為0.7%、4.1%、9.5%,不含公共行政及國防之服務業成長率為10.1%。服務業六大支柱中,公共行政及國防、運輸及倉儲業占GDP比重下跌,其餘四項持續上升,另外電信、醫療保健服務、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成為亮眼行業;重要工業項目中只有製造業的基本金屬、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子零組件仍上升,其餘項目占GDP比重都下跌。


表1 我國1981至2011年各行業年複合成長率
1991/1981 2001/1991 2011/2001
A 農、林、漁、牧業 3.2 0.3 2.3
B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0 2.5 -5.1
C 製造業 9.8 4.3 4
D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7.5 4.9 -2.6
E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 9.4 4 6.5
F 營造業 8.1 2.2 3.9
G 批發及零售業 11 10.1 4.3
H 運輸及倉儲業 10.9 6.6 -0.2
I 住宿及餐飲業 17.8 9.9 3.5
J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12.8 13.3 2.4
K 金融及保險業 16.4 9.3 1
L 不動產業 14.1 10.3 3
M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13.9 10.5 5.8
N 支援服務業 8.7 14.8 7.7
O 公共行政及國防 11.2 6 2.2
P 教育服務業 12.6 11.4 3.4
Q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21.1 12.1 4.3
R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14 10.2 4
S 其他服務業 11.8 9.3 4.3
GDP 10.6 7.2 3.3
資料來源:自行計算自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料。

  在1982至1991的十年中,雙向外人投資之發展情況,就是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到我國金額由24億美元增加至119億美元,其中69.2%投入製造業,28.9%投入服務業。服務業吸收外資最多的項目有專業-科學及技術、住宿及餐飲、金融及保險、運輸及倉儲業。製造業吸收外資最多的項目有電力設備、化學材料、機械設備、金屬製品、食品製造業,其次是橡膠製品、非金屬礦物製品、紡織業。同期間,核備我國對外投資由新臺幣1億元增加至新臺幣48億元,其中89.9%投入製造業,0.004%投入服務業。對外投資服務業唯一項目是批發及零售業。對外投資製造業最多的項目有紡織、塑膠製品、木竹製品、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其次是食品、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在1992至2001的十年中,雙向外人投資之發展情況,就是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到我國金額由119億美元增加至347億美元,其中41.6%投入製造業,55.2%投入服務業。服務業吸收外資最多的項目變為金融及保險、批發及零售、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其次是專業-科學及技術、住宿及餐飲、運輸及倉儲。製造業吸收外資最多的項目變為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其次是電力設備、金屬製品、化學材料、食品製造業、機械設備、化學製品。同期間,核備我國對外投資由48億美元增加至463億美元,其中58.6%投入製造業,40.1%投入服務業。對外投資服務業項目增多,金額最多的項目有金融及保險、批發及零售業,其次是運輸及倉儲、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對外投資製造業項目大幅改變且增多,金額最多的項目有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其次是電力設備、金屬製品、塑膠製品、化學材料、紡織、食品、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綜合來看,入會前20年外人投資至我國的金額比重由製造業最大轉為服務業最大,外人投資服務業由29%升為55%,由專業-科學及技術、住宿及餐飲為主,轉為以金融及保險、批發及零售、資訊及通訊傳播等生產性行業為主;製造業由69%降至42%;製造業投資項目由電力設備、化學材料為主,改為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為主。

  我國對外投資金額比重製造業仍是最大,但製造業比重由90%降至59%;對外投資服務業由近乎零升為四成,項目由少量批發及零售擴增至金融及保險、批發及零售、資訊及通訊傳播等生產性行業為主;製造業投資項目由紡織、塑膠製品、木竹製品、非金屬礦物製品為主,改為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為主。

  因為上述之改變、為加入WTO展開法規鬆綁和國內政策措施及投資帶動,我國各行業之產值年複合成長率呈現製造業減緩,服務業仍維持高成長,其中以支援服務、資訊及通訊傳播、醫療保健、教育、專業-科學及技術、不動產、藝術-娛樂及休閒、批發及零售業均保持兩位數成長,使我國GDP在1992至2001的十年中,維持7.2%成長率。

二、入會十年之經貿自由化成果

  從我國加入WTO後十年(2002至2011年)的經濟表現與產業結構觀之,名目GDP由新臺幣99,303.9億元上升到新臺幣137,570.5億元,其中農、工、服務業分別比重由入會前十年的2.0%、29.6%、68.5%變為1.8%、30.5%、67.7%;年複合成長率分別由入會前十年的0.7%、4.1%、9.5%變為1.1%、3.7%、3.2%,不含公共行政及國防之服務業成長率為3.3%。

  服務業的六大支柱中,批發及零售業、公共行政及國防、金融及保險業、不動產業、教育服務業依舊是前五大,但資訊及通訊傳播業超越運輸及倉儲業成為第六大。批發及零售、教育、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占比持續上升,其餘三項呈現下跌。另外,醫療保健服務、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餐飲業成為亮眼行業。重要工業項目與1982至1991的十年項目大致相同,只有製造業的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化學材料、基本金屬、機械設備占比仍上升,其餘項目占GDP比重都下跌。

  在入會十年中,雙向外人投資之發展情況,就是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到我國金額由347億美元增加至662億美元,其中41.6%投入製造業,56.3%投入服務業。服務業吸收外資最多的項目變為金融及保險、批發及零售、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其次是專業-科學及技術、住宿及餐飲、運輸及倉儲。製造業吸收外資最多的項目更集中在電子零組件,其次是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和非金屬礦物製品,再其次是電力設備、金屬製品、化學材料、食品製造業、機械設備、化學製品。同期間,核備我國對外投資由463億美元增加至1,298億美元,其中67.5%投入製造業,30.8%投入服務業。對外投資服務業金額最多的項目,有金融及保險、批發及零售業,其次是資訊及通訊傳播、不動產、運輸及倉儲業。對外投資製造業項目大幅改變且增多,金額最多的項目有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其次是製造業吸收外資最多的項目更集中在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其次是電力設備和非金屬礦物製品,再其次是化學材料、金屬製品、機械設備、非金屬礦物製品、塑膠製品、基本金屬、汽車及其零件、紡織、食品製造業。

  綜合來看,入會十年外人投資至我國製造業的金額比重,維持在42%,集中在電子零組件達兩成,投資在非金屬礦物製品和基本金屬製造業占比也上升,但其它製造業項目占比大都下跌。外人投資服務業由55%升為56%,金融及保險占比大幅上升,不動產和專業-科學及技術略微上升,批發及零售、資訊及通訊傳播仍重要然占比下降。

  我國核備對外投資金額比重製造業仍是最大,金額由272億美元大漲至876億美元,製造業比重由59%升為68%;對外投資服務業金額由186億美元升為410億美元,比重由40%降至31%。投資服務業項目以金融及保險、批發及零售、資訊及通訊傳播等生產性行業為主,不動產、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等行業也成為投資亮點;製造業投資項目更集中在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非金屬礦物製品、化學材料、金屬製品、機械設備、非金屬礦物製品、塑膠製品也是投資重點項目。因為加入WTO,兩岸投資關係逐漸明確,業者利用中國大陸為生產基地向外出口之策略,使我國對外投資製造業集中在大陸之比重,由入會前十年的66%上升至入會後十年的86%;部分服務業者投入生產性服務業和內需消費性服務業,使我國對外投資服務業集中在大陸之比重,由入會前十年的8%上升至入會後十年的37%。

  反觀我國國內因入會前的改革和鬆綁動能,在入會後大幅減少,加上外在環境是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不斷洽簽,多邊談判受阻,使我國投資環境相對變差。就資金面來看,入會前十年外人投資流入至製造業和服務業分別成長75%和455%,入會後十年分別成長91%和95%。這也是導致製造業和服務業之產值成長率由4.1%和9.5%均減少為3.7%和3.2%的主要原因,其中服務業成長動能大幅減少。外人投資集中在輕薄短小的電子零組件,也減少了國內配套服務業之成長空間。

  服務業者除了積極拓展國內生活內需市場,有技術和資金能力者亦展開對外之拓展。從整體而言,我國資金外流投資至國外之成長率,服務業由544%緩和至108%。其中對於非中國大陸之國外投資,投入服務業資金之7.7成是集中在金融保險業,對於金融保險業之外的投資只有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成長較多,批發及零售和教育業略有成長,其它項目都是呈現衰退。對於中國大陸之投資,因為兩岸關係之改善,服務業投資大幅成長957%,投資主要項目是批發及零售(34%)、金融及保險(17%)、不動產(12%)、資訊及通訊傳播(11%),次要項目是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6%)、運輸及倉儲(4%)、住宿及餐飲(3%)。

  我國資金外流投資至國外之成長率,製造業由81%上升至95%。其中對於非中國大陸之國外投資,投入製造業資金之53%是集中在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次要項目是基本金屬、金屬製品、化學材料製造占22%。投資成長最快的項目有基本金屬、機械設備、橡膠製品、汽車及其零件、飲料、電子零組件等。對於中國大陸之投資,投入製造業資金之44%是集中在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次要項目是電力設備、機械設備、塑膠製品、化學材料、非金屬礦物製造占35%。投資成長最快的項目有石油及煤製品、電子零組件、基本金屬、藥品、汽車及其零件,成長次快的項目有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化學材料、機械設備、電力設備、非金屬礦物製品、紙漿-紙及紙製品、塑膠製品等。

  由於製造業追尋規模經濟和降低生產成本之模式,已接近極限。加上,面臨歐美債務危機所引發的需求減少,我國業者面臨對手強烈競爭而利潤減少。在入會十年期間,業者不得不追尋研發創新、品牌定位和專利授權等,來維持公司的生存。另一方面,有實力的業者展開對服務業的投入,如鋼鐵業走入醫療、教育、休閒娛樂,營建業和航空業進入旅館業。有些業者進行垂直和水平的整合,不論是製造業或服務業都納入集團之中,增加本身內容的深度,以創造利潤和減少流血競爭。服務業大多為中小型企業,以往專注在某種特殊服務項目的方式,在全球經貿自由化之下,面對提供全方位解決方案的跨國籍型企業競爭,市場被壓縮的非常小而且競爭非常激烈。

  由於這段時間,我國對於其他國家的服務業投資和連接不足夠,對中國大陸以外地區僅專注金融業為主,對中國大陸則是到2010年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之前兩年才加快投資服務業的腳步。但,早有部分台商業者繞道進入大陸市場,造就眾多成功的連鎖加盟和批發零售業者已立基於中國大陸。這也歸功於兩岸先後加入WTO,展開經貿自由化之成果表現。

  因此,我國在入會十年後,面對的問題就是(1)製造業是台商業者之強項,然除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等項目外,均大量投資在國外,面臨歐美需求不振,中國大陸和其它新興市場受制當地國法規或已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而有不易之困境。(2)服務業對非中國大陸僅專注金融業,而對中國大陸進入則太晚太慢,使國內服務業者與台商業者及國際連接不足。

三、黃金十年之經貿自由化看法

  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尹啟銘之看法,黃金十年關鍵驅動力之一就是「開放」。面對全球競爭,政府將展開第三波經濟自由化,主要透過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鬆綁企業經營投資相關法規等做法,掌握全球市場與資源。

  經建會提出開放的七大策略,包括開展第三波經濟自由化、建設海空樞紐、促進觀光產業升級、加速經貿結盟、加強兩岸產業價值鏈合作、開拓新興市場商機和深化友善國際。期望透過創新、開放和調整結構,讓世界走進台灣,台灣邁向世界。

  因為擁有市場和產業競爭力之國家,在過去十年都已加速經貿結盟。南韓與美國、歐盟及東協均已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中國大陸、日本及南韓近期可望啟動三邊FTA,使我國面臨被邊緣化風險。台商在已競爭激烈之製造業中,一旦喪失關稅相同的公平競爭,將不得不向外投資出走,使台灣的投資環境處於不利的條件下。對於台灣未來的經貿佈局,政府當局第一步是與中國大陸簽訂ECFA,接著跟第二大貿易夥伴日本先簽投資協議,但和第三大貿易夥伴美國則是想要急起直追。

  上述政府擬定和部分已經在進行的措施,對台灣當然很重要。但是對一般大眾和眾多不熟悉國際事務中小企業,如何在資金和技術有限之下討生存和安心就業成家,才是眾人關心之事。如何在七大策略中,做出明確有力解決和有利於眾人關心之事。那麼,政府在宣導推動既定政策措施,預期會遭遇的阻力就可望減少。

  舉例來說,服務業占我國GDP比重高,占就業人口多,成長動能一旦失去,未來黃金十年的幸福指數就很難會好看。為了維持服務業成長動能,解決國內老人需求等之內部投資雖很重要,但外部投資連接國際也很重要。我國受政治因素影響,多年下來對非中國大陸投資僅集中在金融業,對中國大陸投資也在近些年加快腳步。通常,對外投資中的6成會是在服務業,而我國對中國大陸投資至2011年也只占27%,所以仍有相當大的空間待成長,其中ECFA談判就事關重大。

  至於,推動和協助那些服務業前往國外,我個人覺得擁有獨特核心關鍵技術或服務的業者不論投資在哪都會有國內外需求,但對於眾多擁有一般核心關鍵技術或服務的業者,因為容易被學習或複製,所以政府應該著重在整合和提供平台方面的事務,將成功業者推向國際。整合不是單純的國內業者結合,而是要廣化和深化核心關鍵技術或服務內容,使投資在地國之業者能夠分享內容所帶來之好處,要無法全面複製。目前,我國結合日本和香港之產業投資或合作平台,可說是朝此方向發展。進軍中國大陸市場是另一重要目標,政府應該多出點力協助結合現有大陸台商和國內業共同發展,以再次推動國內製造業和服務業之成長,創造我國未來的黃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