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提出WTO改革要點
- 王韻潔
-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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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epaper628
中國大陸駐WTO大使張向晨曾在WTO會議上指出,WTO現行體制除受到保護主義與單邊主義的嚴重挑戰外,其未對先進國家的農業補貼做出任何實質措施亦是一大問題,因此雖然促進投資及貿易自由化是WTO改革的方向,但執行上應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不應以滿足特定國家為目的。基此,中國大陸商務部於今(2018)年11月23日在北京召開記者會,除重申WTO的困境之外,更表示中國大陸會支持必要的改革以加強WTO的權能及效率,並對WTO改革提出3個基本原則及5點主張。
中國大陸認為,WTO改革的3個基本原則應該包括:(1)維護WTO的核心價值,即非歧視原則及開放的國際貿易;(2)應當保護開發中國家的利益,並正視這些會員在經濟全球化中所遇到的困難,給予經濟發展所需要的靈活性及政策空間;(3)WTO應遵循由全體會員進行協商達成共識的決策機制,並非由少數國家決定政策。
在具體改革的5點主張上,中國大陸則認為:(1)WTO改革須維護多邊貿易體系在全球貿易自由化、便捷化的主導地位,不應以新概念來否定多邊貿易體系的權威性;(2)應優先處理與WTO存亡的關鍵議題,杜絕單邊主義及保護主義,並處理上訴機構人員派任的僵局;(3)貿易規則應更公平且與時俱進,須著手解決已開發國家的農業補貼造成的貿易扭曲,並糾正濫用貿易救濟措施之問題;(4)保證開發中國家會員的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5)WTO應尊重會員各自的發展模式,取消在投資安全及反壟斷審查中對特定國家企業的歧視,且管制部分已開發國家對出口限制的措施。
中國大陸商務部也對中國大陸的開發中國家地位進行補充,主張雖然其總體經濟實力不斷成長,但人均國內生產毛額仍低於9,000美元,國內發展不均衡且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健全,故中國大陸仍屬開發中國家。此外,中國大陸商務部更進一步聲明,表示中國大陸願意在WTO中承擔與其發展水準及能力相當之義務,但絕對不允許其他會員剝奪中國大陸身為開發中國家所享有的待遇。
由於開發中國家在WTO中可以享有特殊與差別待遇,關稅的調降速度及程度也較已開發國家為低,並享有較長的貿易自由化調適期,故部分會員聲稱其為開發中國家以爭取優惠待遇。然而,中國大陸為目前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因此不少會員對中國大陸的開發中國家身分表示質疑,要求WTO對開發中國家做出明確定義,審視中國大陸的會員資格並檢視其貿易措施。
此外,美國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哈塞特(Kevin Hassett)日前表示,WTO對於違反協定的會員之處罰太低,造成有些國家寧願接受懲罰也不惜違反規則,並特指中國大陸在WTO的「不正行為」係前所未見,更認為應將解除中國大陸會員身分納為解決WTO困境選項之一。雖然從法律上觀察,將中國大陸從WTO剔除幾乎不可能發生,但哈塞特的發言可以顯現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處理對中貿易問題的強硬態度。
另一方面,二十國集團(Group of Twenty, G20)峰會即將在2018年11月30日於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屆時川普將與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進平於會議中進行會談,估計雙方對WTO改革及相關貿易議題的討論將是會議中的一大重點。
【由王韻潔綜合報導,取材自路透社,2018年11月20、23日;BBC,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