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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石油設備製造商質疑美國商務部核定稅率之權限

  韓國石油及天然氣設備製造商NEXTEEL公司將針對美國商務部(DOC)在韓國輸油管產品(OCTG)課徵反傾銷稅案之年度行政檢討訴訟案於本(2018)年10月18日之口頭辯論,向國際貿易法院(CIT)就DOC計算反傾銷稅的方式逾越其權限提出主張。
  本案係源於DOC於2017年4月11日公布的韓國OCTG反傾銷稅案之年度行政檢討的最終結果。DOC認為,韓國政府控制電價及自中國大陸進口廉價原料(用於生產OCTG的熱軋鋼捲),使其生產廠商人為壓低價格而造成市場扭曲,爰認定韓國之OCTG適用「特殊市場情況」(particular market situations),而未接受受調查廠商提供之生產成本資料。根據DOC公布之資料顯示,此次年度行政檢討資料涵蓋期間(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自韓國進口OCTG約11億美元,占美國OCTG總進口將近25%,傾銷差率為2.76%至24.92%。
  該年度行政檢討案是DOC首次引用「2015年貿易優惠延長法」(Trade Preferences Extension Act of 2015)第504節規定(下稱504節規定)來處理涉案國貨品生產之市場扭曲問題,表示希望以更準確的方式來計算不公平訂價之涉案國出口廠商的傾銷差率。該504節規定擴大了DOC認定「特殊市場情況」之裁量權。美國川普政府將「2015年貿易優惠延長法」視為積極執行貿易法之優先選項,在該法通過後,DOC很快就在韓國OCTG行政檢討案使用此一強化的工具,並宣稱此做法史無前例。
  DOC如果使用涉案產品之美國銷售價格與出口國生產成本來計算反傾銷稅,同時又認定涉案國市場存在「特殊市場情況」而使受調查廠商所提出之成本資料不足採信(非自由市場價格)時,亦即非屬通常貿易過程(ordinary course of trade)中之資料,則DOC在計算反傾銷稅率時可用其他資料替代,這往往會對涉案進口產品計算出相對較高的反傾銷稅率。
  原告NEXTEEL公司係就DOC之核定稅率(assigned duty rates)提出質疑,指控DOC之認定未具實質證據且無法律依據,包括DOC對「特殊市場情況」之認定缺乏足夠證據及踰越法定授權。而本訴訟案之重要性在於它可以協助澄清給予DOC對進口產品提高稅率之法定授權的範圍。雙方當事人最好在口頭辯論中就系爭之「特殊市場情況」及本案Jennifer Choe-Groves法官預先提出之問題(包括3個有關「特殊市場情況」及1個差別定價之問題)提出論證。
  Choe-Groves法官要求雙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美國國會在通過「2015年貿易優惠延長法」對於擴大DOC認定「特殊市場情況」之權限意欲給予其多大裁量空間。Choe-Groves亦要求雙方當事人就最近CIT在另一涉及韓國鋼鐵平衡稅訴訟案之判決意見書表達看法。其中CIT在該案係支持DOC關於韓國政府並未以不合理低價提供電力之認定,此判決似乎削弱了DOC在韓國OCTG案認定存在「特殊市場情況」(亦即認定韓國能源市場被扭曲)之理論基礎,這可能對NEXTEEL公司是個好徵兆。
  另韓國、俄羅斯及中國大陸業已對DOC這種做法(504節規定)是否符合WTO規範提出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