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墨加貿易協定維持NAFTA原有的防衛條款

  根據美國貿易諮詢委員會報告,美國與加拿大業於本(2018)年9月30日就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重新談判達成共識,其中在防衛條款部分與美墨先前在本年8月下旬之雙邊談判中所達成的修訂版NAFTA有很大差異,這次新談成之協定取消某些補償規定,也不同意在未來採行防衛措施時對墨西哥予以豁免。
  本年9月30日甫公布之美墨加貿易協定(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USMCA),其中貿易救濟章節中關於防衛條款之文字幾乎與原來的NAFTA相同。亦即,各締約國仍然保留其依GATT第19條及防衛協定規定之權利,惟不包含與USMCA不符之補償或報復以及措施之排除。USMCA保留排除標準係作為協定締約國之保障,其相關規定如下:任一締約國依GATT第19條或防衛協定採行緊急措施時,應排除其他締約國之進口產品,除非(1)該締約國之進口占總進口相當比重(substantial share);且(2)該締約國之進口為造成其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之虞的重要原因者。
  另USMCA亦重申,採取防衛措施之締約國應以減讓之形式提供被採行防衛措施之締約國雙方同意之貿易自由化補償,而該減讓與該措施應具實質相同之貿易效果或相當於該措施預期產生額外關稅之價值。
  根據美國2017年11月公布的NAFTA 2.0談判目標,為了不要限制美國在未來調查中採取措施之能力,美國當時係以力求取消NAFTA全球防衛措施之排除條款為目標。有關美國於本年初採行之全球防衛措施案件,係根據其1974年貿易法第201節規定於本年2月對所有外國太陽能電池及模組課徵防衛關稅,第1年關稅為30%,嗣後3年逐年調降至15%,且在這採行措施之4年中對每年進口太陽能電池不超過2.5 gigawatts(10億瓦)豁免課徵防衛關稅。又與此同時,美國亦對所有大型家用洗衣機進口採行為期3年之關稅配額(TRQ),惟其中對自加拿大進口之洗衣機排除適用。
  但在本年9月27日提交給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及國會之諮詢報告中顯示,美墨雙方已同意在未來的防衛調查中排除墨西哥之豁免方案。根據消息來源指出,有可能墨西哥原先與美國的協定中本來是可以納入防衛調查排除條款的,因為美國在大型家用洗衣機案中採行TRQ時沒將墨西哥排除,而將加拿大排除在外。然另一消息來源指稱,美墨修訂版NAFTA因加拿大之加入顯然變更了防衛條款中原來墨西哥得以豁免措施之文字,這可能係作為加拿大要求保留NAFTA第 19 章之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交換方案。
  此外,有些USMCA貿易救濟章節的新機制受到美國諮詢委員會之讚許,包括強化締約國間之協調以解決貿易救濟措施之規避及逃避問題等,在該新機制中,締約國同意分享有關進口、出口及過境交易之海關資料,以協助締約國打擊逃稅行為,並對涉嫌逃稅行為進行聯合或相互配合的分析與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