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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美韓FTA針對投資及原產地規則有重大變革

  美國貿易代表署(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及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Ministry of Trade, Industry and Energy, MOTIE)在今(2018)年9月3日對外發布《美韓自由貿易協定》(United States-Korea Free Trade Agreement, KORUS)修訂談判結果。據悉,本次修訂談判主要針對「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制度」(Investor to 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及原產地規則等議題上有重大變革,協定最快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首先在ISDS議題上,美韓雙方早在今年3月即大致同意對投資規則加以釐清,以處理無益訴訟(frivolous claims)及平行訴訟(parallel claims)之問題。根據最新談判結果顯示,雙方將成立專門處理投資議題的聯合委員會,以為投資爭端提供有效的解決方式,並消除無益訴訟等濫訴問題。

  此外,投資章下有關不歧視待遇的定義未來也將有所放寬。美韓雙方已同意以註解方式規定:「國民待遇之給予端視締約方所面臨的整體情況」。換言之,根據現行KORUS第11.3條(國民待遇)、第11.4條(最惠國待遇)之要求,締約他方之投資人及其投資在同類情況下,得享有不低於地主國本國或其他非締約方之投資人或投資所享有之待遇保障。不過,修訂版進一步規定,地主國是否依據同類情況給予此類不歧視待遇,須檢視整體情況而定,例如地主國對不同投資人或投資所給予之差別待遇,應考慮是否係基於合法公益目的。

  再者,本次修訂版也採用《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投資章之最低標準待遇規定。倘若地主國所採取或未採取之行動不符合投資人之期待,縱使已造成其投資發生損失或損害,投資人不得主張地主國違反協定義務,進而控告地主國。

  至於原產地規則方面,美韓雙方同意增訂KORUS第22.2.3條(共同委員會)之內容,在貨品貿易委員會下設置「原產地查核工作小組」,負責處理原產地查核有關事項,並按委員會之需要提出建議。此外,針對韓國在「短缺供應清單」(short supply list)上所列之紗、布和成衣三類紡織品,美國同意加速商業可用性(commercial availability)之審查程序;如欠缺商業可用性者,雙方將透過諮商程序修改原產地規則,即所謂「原料短缺供應請求」(short supply request)。據規定,若締約國無法提供短缺供應清單上所列之原料時,即可向他國購買,且即使該等產品未在美國或韓國境內生產,仍可享有KORUS協定下之優惠關稅待遇。

  另一方面,針對韓國出口輕型卡車之25%進口關稅,原按2012年KORUS協定規定,美國應於2021年取消關稅。惟本次談判中已確定,韓國同意美國額外延長課徵關稅至2041年。同時,韓國亦允許對於符合美國安全標準之美國車輛,年度進口免驗額度自25,000台提高至50,000台。韓國貿易部長金鉉宗(Kim Hyun-Chong)特別對此表示,透過讓步,韓國可望豁免於美國未來對汽車及其零組件實施232條款之限制,並認為修訂後的KORUS有助於強化韓國於貿易上的保障。

【由吳承憲報導,取材自Inside U.S. Trade,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