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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NAFTA談判就特定議題尚未達成共識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於今(2018)年8月由美墨兩國經過數週談判後,已於27日達成雙邊協議。加拿大隨後亦與美國展開談判,惟雙方在酪農業、智慧財產權及爭端解決等議題上尚存諸多分歧。

  首先就酪農業議題方面,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堅持採取酪農業「供應管控」(supply management)機制;不僅如此,加拿大政府自1970年代起,為穩定酪農收入對牛奶、雞蛋與家禽之產量及價格採取配額規定,並祭出高達275%之進口關稅。此舉導致美國無法將其「供過於求」之乳製品銷往加拿大市場,更成為日後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對加拿大不滿之處。

  再者,智慧財產權部分,美墨已達成共識,將納入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措施,為美國與墨西哥之藥品提供至少10年的專利保護期。然而加拿大為保護國內藥品產業,拒絕接受該規定。此外,一直以來,加拿大在補貼文化產業上更與美國在書籍及電影產業之立場有所分歧。

  最後則是備受關注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原本NAFTA第19章建立之爭端解決機制主要用以處理懲罰性關稅案件,該機制係透過雙邊小組針對反傾銷與反補貼案件進行裁決;加拿大即曾藉此機制成功反制美國對其軟木徵收懲罰性關稅。事實上,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自一年前NAFTA重啟談判時,便指出強大的爭端解決機制可造就良好的貿易夥伴,加拿大視第19章之規定作為制衡美國對外採取措施之工具,因此對維持第19章規定的立場相當堅定。相反地,美國則認為第19章削弱其法律在反傾銷與反補貼案件上之適用性,要求刪除此項規定,使得美加雙方於此議題上無法有所進展;然美墨卻於先前談判過程中先行同意刪除此等規定,使得爭端解決議題成為美加能否達成共識之關鍵。

  另一方面,由於美加雙方對前述議題之歧見一直未能弭平,導致美國總統川普有意向國會表示欲另行訂定「美墨雙邊協定」,並與加拿大以達成雙邊協定為基礎持續談判,進而取代現行之NAFTA。惟美國國會表示,依據貿易促進授權法(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 TPA)之授權範圍,乃是更新NAFTA並使其進一步符合現代化而非授權另行訂定雙邊協定;因此川普政府目前僅達成美墨協定之情況,恐與TPA之授權不符。

  相較於此,美加兩國談判代表卻仍抱持積極態度。美國貿易代表萊泰澤(Robert Lighthizer)認為,雙方的談判過程係具有其意義且逐步推進。方慧蘭亦對美加談判抱以樂觀立場,並指出只要雙方持有善意且賦予談判內容更多彈性,達成共識係指日可待。

【由吳承憲綜合報導,取材自法新社,2018年8月30日;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Washington Trade Daily Alert,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