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性貿易障礙對全球經濟之影響-兼論韓國製造業之因應對策

一、前言

  邇來隨著美國及中國大陸毫無讓步之關稅糾紛,相對動搖全球貿易,進而形成自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啟動以來,自由貿易面臨之最大危機。

  在此同時,不但歐盟(European Union, EU)及加拿大等,亦針對美國所實施之關稅措施,採取報復對策,就連開發中之國家,亦以保護主義為藉口,採取相對之貿易防範策略。

  基於此一發展趨勢,世界各國不僅以關稅,更透過各國本身之規範,以非關稅貿易障礙之方式,來管制進口,亦即透過各國國內相關之技術規範,來限制外國商品之進口,這就是眾所周知之「技術性貿易障礙」(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1];此不僅係韓國製造業在拓銷國外市場所面臨之最大障礙,亦是目前韓國企業在開展海外市場最為關注之議題。

二、TBT對全球貿易與經濟之影響

  關稅障礙如屬以政策所決定之貿易障礙,TBT則為以產業結構所反映之結構性貿易障礙,因此不論對全球貿易或經濟均有相當大之影響。

  根據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指出,非關稅障礙之關稅換算值為13.7%,較全球平均關稅稅率之7.7%為高,其中TBT占7.3%,所占比例亦最高。

  最近雖因美、中及美、EU之貿易糾紛所引發之關稅問題,有逐漸擴大之趨勢,且可預估未來極有可能會透過階段性之努力,來紓解此一貿易爭端,但就類似環保及能源效率等之非關稅障礙,將會持續增加,諸如政策、技術開發、認證制度之改善及技術層面差距之解除等,則仍需長期性之備戰與因應。

  WTO雖然針對此一發展趨勢有所共識,並為致力降低關稅障礙,頃以推動貿易發展來締結TBT協定,然各國仍以保護本國產業為主,靈活運用非關稅障礙。

三、世界各國對TBT之動向與特徵

  近年來世界各國在WTO多邊貿易體制下,為保護本國之產業及就業機會,因無法再沿用關稅來抵禦,乃紛紛改以非關稅措施,作為貿易保護之手段。

  根據WTO之統計,2000年各國採行非關稅措施計有1,449件,迨至2017年則增加為3,131件,增幅高達216%,其中屬於TBT部分,所占比重最高,增幅亦最快,主要項目包括電視機系列、玩具、化妝品、醫療機器及食品等,所涉及之範圍甚廣,其主要原因,係技術不斷推新,以及多樣化新產品之問世所致。

  就TBT之特徵而言,昔日專屬於先進國家之技術管制規範,已逐漸擴及開發中國家,並有大幅增加趨勢,其規範之品目中,食品及醫藥品之比重,遠遠超過傳統之電子及電器產品。

  邇來部分採行TBT規範之國家中,尚有未向WTO提報,而竟自推動技術規範之特定貿易關切事項(Special Trade Concern, STC),亦在快速增加中。

四、各國推行TBT韓商所面臨之困境及應對方向

  近來各國因推行TBT相對影響韓國廠商之出口,就以韓國最大企業LG而言,2012年原擬對越南出口之商品,因越方毫無預警宣布,自2013年元月份起,依據能源效率認證規程,所有進口之家電產品,必須標示能源效率,其品目計有11項,其中包括家庭用冷氣機、冰箱及電視機等,但問題是,其認證必須在越南之檢驗單位取得憑據,且其所核發之認證書效期為6個月,逾期必須重新申辦。由於重新申辦耗時至少需10個星期以上,韓商不堪其擾,且對其出口造成極大之損失及負擔,嗣經韓國政府與民間企業聯手向越南政府交涉,並透過第3次WTO TBT委員會,與越南進行雙邊協商,最後終於獲得解決,越方除了不再堅持6個月後必須重新申請認證之規定外,亦同意不論是由國際認證機構或韓國認證單位,所核發之認證憑據,越方均採認其效力。

五、韓國政府與民間共同因應TBT之努力與成果

  韓國政府為期有效因應TBT,除成立TBT應對小組外,同時就2017年各國向WTO所提報之各種技術障礙,連同未向WTO所提報之部分,總計達3,131件,一併進行分析與評估後,向韓國出口廠商提供詳細解說,並於每年透過WTO或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等機制,積極交涉,以利紓解各項障礙。

  此外,韓國駐外單位,亦曾於2017年7月間,在中國大陸之上海,舉辦有關就中國大陸實施TBT之說明會,向韓國在中國大陸之製造業及生產廠商,就中方所採取之TBT,提出詳細報告,並協助韓商共同研擬解決方案,甚獲駐地韓商之佳評。

六、韓商要求政府解決TBT之建議

  各國所採取之TBT,就韓國企業而言,不但大企業甚感困擾,中小企業更感乏於因應,尤其針對開發中國家層出不窮之各項TBT,導致韓商難以應對。此外,在蒐集TBT之規範程序及資訊方面,亦因大部分韓國中小企業之專業人才及蒐證能力有限,以致無法在事前預為因應。

  韓國出口廠商有鑒於此,乃呼籲韓國政府,應迅速有效蒐集相關障礙資訊,加強政府與廠商間之溝通管道,政府亦應輔導廠商,培養可以自行解決TBT能力之配套,進而擴大政府對確保技術研究與發展(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D)之支援。

七、韓國政府因應其他國家實施TBT所採取之對策

  韓國政府為期協助民間企業,舒解對外出口之障礙,進而排除外國為限制進口所實施之TBT,頃採取下列3項政策:

(一)蒐集各國實施TBT之相關資訊,擴大展開諮商

  首先就各國實施TBT之資訊,進行蒐證後加以分析,並為紓解各項障礙,與相關國家展開諮商。

  其次,與政府駐外使、領館、大韓貿易投資振興公社(Korea Trade - Investment Promotion Agency, KOTRA),以及各大、中小企業駐外分支單位加強聯繫,囑其隨時提供駐地政府實施TBT之資訊,以利與相關國家展開交涉或諮商。

(二)輔導企業培養因應TBT之能力

  政府為期出口廠商本身需具備因應外國實施TBT之能力,除隨時提供相關資訊外,在支援R&D及廠商取得出口認證等方面,亦應加強輔導,進而培養企業本身之應對能力,以期迅速紓解各國之TBT。

(三)加強與民間企業之溝通能力

  對於涉及政府多部會之網路設計,電動汽車電池,以及化學物質之管制等懸案,政府除應加強整合各部會不同意見之協調外,並應透過政府與民間之合作機制,採行對外一致之應對策略。

八、韓國應對美國川普政府所引發多變化國際貿易環境中之TBT

  近來因美、中關稅大戰已正式展開,且擴大為國際間之貿易糾紛;其中美國對進口鋼鐵實施報復關稅後,目前更擴及汽車等其他項目,充分顯示其以關稅手段作為貿易報復之決心。

  韓國面對此一國際貿易環境之變化,因政府產業政策之結果呈現出貿易政策之懸案,而貿易政策之結果又影響產業政策,其主要原因為產業政策與貿易政策出自同一主管部會所致,在此一情況下,今後之貿易政策方向,應作下列3種調整:

  (一)對於目前偏重在美國及中國大陸之出口市場,應作適度之調整,進而透過新南方(南向)、新北方(北向)政策,開展多元化之出口市場。

  (二)為致力產品高級化及高品質化,應推動產業結構之革新,加速研發第4次產業革命所主導新技術產品之開發,進而促其出口產業化。另為推動核心產業之高度化,宜加強技術革新之支援措施。

  (三)為期解決各項貿易懸案,除靈活運用多邊貿易體制之機制,進行交涉與協商外,政府與民間企業亦應加強合作,共同研擬對外因應策略。

九、加強培訓因應TBT之專業人力

  為期充分掌握各國之TBT政策及技術障礙之資料,應透過定期及常態性之機制,研訂中、長程因應TBT之計畫與策略。

  韓國政府已自2017年起支援部分大學,在大學院(研究所)開設與海外技術規範之相關課程,以利擴大培訓專業人力,進而建立有關推動TBT論述之對話機制,藉以提高對TBT之認知。

  韓國國家標準院自2018年下半年起,在首爾大學、延世大學及崇實大學等,開設海外技術規範之相關課程。

  此外,韓國貿易協會及各主要大學之研究所,亦分別邀請TBT相關學者專家,開設專業人力培訓之特別講座,由於技術性障礙問題所涉及之範圍甚廣,因此必需依賴具有專業知識之人才,始能有效因應。

  其次,為期解決因資訊技術之革新,所帶來之大數據量及其速度,乃需引用可以紓解速度及資訊量之長期演進技術(Long Term Evolution, LTE)予以因應。同時為有效適應快速又多樣化之資訊規範,亦需兼具法律、貿易及工業技術等專業知識之人才,來共同應對。

  韓國政府鑒於此項人才之培訓無法於短期內完成,必須投入較長之時日,因此除將聯合產業界、學術界及專業研究單位共同擬訂相關計畫外,並將針對各國持續推動TBT之性質及作為,採取機動性之防範策略。

十、結論

  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之日新月益,環保意識之快速提升,以及國際經貿環境之多樣化,相對提高各國對TBT之重要性,進而以保護貿易主義之由,巧立名目,限制相關產品之進口,且其實施案件有逐漸增長趨勢,其中尤以技術性之管制規範居多,只是各國所推行技術性管制措施之標準及立場不同而已,但單就其技術規範,即足以影響對貿易之障礙。

  面對自WTO體制啟動後,韓國針對TBT之評估、分析及其因應對策,似可作為我國主政當局及企業界之參考與借鏡。

資料來源:
  韓國文化日報
  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
  韓國貿易協會
  韓國貿易協會國際貿易研究院

[1] 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制定產品之技術規範或標準,均屬非關稅措施(Non-Tariff Barrier)中,常見被用於落實貿易保護主義之手段,詳請參閱中華經濟研究院徐遵慈主編《WTO常用名詞釋義》頁. 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