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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墨雙方於汽車及智財權議題上達成共識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重啟談判已近一年,然美加墨三國因意見分歧,使得談判進度緩慢。不過今(2018)年8月23~24日,美國與墨西哥雙方已就汽車和智慧財產權等議題達成初步共識,加拿大亦預計於近期重返NAFTA談判。

  據了解,因美國商務部於5月依《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調查進口汽車及相關零件是否威脅國家安全之結果將於近期出爐,因此川普政府在NAFTA汽車議題上,態度有所保留。雖然於美墨雙邊會談中,美方已同意按現行WTO規定,對墨西哥現有汽車廠徵收2.5%關稅;然新設立的車廠可能隨232調查公布依舊被課予10%至25%不等之關稅。

  除此之外,美國和墨西哥亦同意對汽車原產地規則加以修改,目前雙方已同意將NAFTA中允許汽車可免關稅輸入之區域價值含量(Regional Value Contents, RVC),其門檻由現行62.5%調升為75%,且鋼鐵、鋁和玻璃產品有70%須由北美製造。據悉,該區域價值含量要求預計於3年內逐步實施。同時,美國和墨西哥也就勞動工資條款達成一致協議,要求汽車中40%至45%零件須由時薪至少160美元之勞工生產。

  雖然過去5周,加拿大並未參與談判,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表示,基本上,加拿大汽車生產水準與美國相同,所以其汽車製造商將較墨西哥更為遵守新版且較嚴格的汽車原產地規則。因此,若美國和墨西哥能先消弭雙方於汽車議題上的分歧,將有助日後的NAFTA談判,屆時加拿大也將評估美墨所達成的共識以決定是否重返談判。對此,墨西哥經濟部長瓜哈爾多(Ildefonso Guajardo)表示,一旦美墨解決關鍵議題上的歧見,加拿大重返談判之可能性將大幅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稍早美墨已於NAFTA智慧財產權章節上取得相當進展,根據美國貿易代表署(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的資料顯示,雙方初步達成的協議中,將強化防止網路服務供應商竊取版權,以及擴大版權項目的要求;據了解,美墨有意將此協議結果提交予加拿大參考。然而即使該協議並非「不接受就離開」(take-it-or-leave-it)般強制,但為期盡快結束NAFTA談判,此協議可能促使加拿大改變其決策方向。

  對此,亦有部分人士認為,加拿大是否接受美墨共同提出的智財權提案,將左右最終NAFTA總體架構。倘若加拿大認為汽車原產地規則和採購條款對加國有利,並且美國放棄一再堅持的「落日條款」,則加拿大可能傾向接受此智財權提案;然若是加拿大不同意美墨於其他敏感議題上達成的協議,智慧財產權可能成為NAFTA談判的另一項阻礙。一般而言,智慧財產權被認為是NAFTA談判中最困難的一部分,但相關人士認為,由於NAFTA尚存若干政治性議題,如汽車原產地規則、落日條款與爭端解決條款等,因此,智財權不至於成為美國國會特別著墨的焦點。

【由吳承憲綜合報導,取材自Inside U.S. Trade,2018年8月23、24日;美國貿易代表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