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及土耳其對美國鋼鋁關稅措施加以反制

  今(2018)年6月21日,土耳其宣布將對18億美元之美國進口品徵收2.67億美元關稅。其中包含,來自維吉尼亞州的菸草、肯塔基州的波本威士忌及德州的原油。土耳其經濟部長傑比克奇(Nihat Zeybekci),於聲明中表示,土耳其原期盼透過與美國「對話」來解決鋼鋁關稅議題,如今僅能被迫反擊;同時,土耳其也不應該被怪罪為使美經濟陷入困境的對象。無獨有偶,印度亦於6月21日宣布,將對美國14億美元進口產品(如:哈雷機車、杏仁及蘋果),徵收2.41億美元關稅。

  在此之前,中國大陸已於4月2日,針對美國27.5億美元產品徵收6.12億美元關稅,並計畫對500億美國產品額外徵收關稅,以回應美國針對中國大陸侵害智慧財產權所採取的關稅措施。以上反制措施再再助長了國際報復性行動,預期不久後將影響價值800億美元的美國產品出口,且大多數受影響的產品,來自幫助川普(Donald Trump)贏得總統大位的鐵票區。

  根據WTO防衛協定,其允許WTO會員在基於保護國內廠商下,面對外國商品大量進口時,採取暫時性的貿易限制。同時,若WTO會員因另一會員實施防衛措施,而受到侵害時,該會員可採取「實質等同受影響」的反制措施予以回應;土耳其及印度採取的報復行動即基於此。雖然根據規定,反制措施只能於防衛措施實施3年後展開;然防衛協定第8.3條則表明,倘若防衛措施實行當下,並無充分證據顯示係因受「進口量絕對增加」時,WTO允許各會員立即採取反制措施。基於此,除墨西哥經濟部於6月5日宣布,將對美國進口鋼鐵及部分農產品,徵收10%及25%不等之關稅外,歐盟已從6月22日起,對價值32億美元的美國產品徵收關稅。此外,加拿大、日本及俄羅斯,也計畫於數週內開始對美國課徵數十億美元的關稅。

  川普政府先前即表明,對進口鋼鐵及鋁產品徵收關稅,乃基於《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規定,即當進口產品已危害到國家安全時,允許美國總統施行貿易限制,而不受限於WTO防衛協定。對此,加拿大、中國大陸、歐盟、印度、墨西哥和挪威在內等WTO會員,皆質疑美國232條款之合法性,並為此向WTO提出爭端解決訴訟;然美國則再次強調,WTO無權裁量涉及「國家安全」之事務。

【由李宜靜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