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FTA第六回合談判落幕,美反對加國汽車原產地提案並促加快談判
- 鄭昀欣
-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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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epaper588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於今(2018)年1月21~29日在加拿大蒙特婁舉行第六回合談判;三國談判代表於本回合談判結束後係以個別而非共同方式對外發表聲明。其中,美國貿易代表萊泰澤(Robert Lighthizer)指出本回合已完成反貪腐(anti-corruption)專章,且在其他議題亦有一定進展;同時,談判國已開始著手處理核心議題。儘管如此,萊泰澤認為談判進度過於緩慢,故敦促各國應加速完成談判。
萊泰澤接著於聲明裡具體點名加拿大兩項提案,並言明其反對立場。首先,在汽車原產地方面,萊泰澤原聲稱該項議題達成協議的可能性極高,但在本次談判期間內,美國之所以反對加拿大之汽車原產地提案,係因分析加拿大提案時,發現該項提案實際上可能減少汽車之區域價值含量(Regional Value Contents, RVC),其比例甚至低於現行NAFTA水準(62.5%),進而減少美加墨三國的工作機會。至於加拿大的另一項提案,萊泰澤並未詳細解釋其內容,僅說明依據該項提案,未來加拿大若與其他國家締結協定,加拿大賦予美墨兩國的待遇可低於該等國家;基此,美國反對該項提案。
另一方面,由於加拿大於2017年12月向WTO控訴美國政府實施的6項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違反WTO規定,萊泰澤因而在閉幕時重申其抗辯,認為加拿大此舉係對美國貿易法的大規模攻擊。萊泰澤在閉幕後接受訪問時表示,加拿大向WTO提出控訴一事雖與NAFTA談判無關,但美國不能理解加拿大的意圖;舉例而言,倘若加拿大最終在WTO取得勝訴,可能反將導致更多中國大陸產品進口美國,進而壓縮加拿大或墨西哥產品在美國市場的銷售機會。
除此之外,萊泰澤亦認為加拿大對美國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之控訴,證明了有拘束性之爭端解決機制的危險性;加拿大如將此案訴諸NAFTA第20章之締約國間爭端解決機制(State-to-State Disputes),則案件結果將交由命運決定,蓋因每個爭端當事國僅能選擇一名仲裁員,但可左右案件結果的第三名仲裁員則交由拋硬幣決定。基此,萊泰澤主張新版NAFTA協定應將締約國間爭端解決機制,改為無拘束力的法律顧問小組。
至於加拿大外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則較萊泰澤更為樂觀。她於閉幕時指出,加拿大對目前談判進度相當滿意,並讚揚美加墨三國已就根本議題展開建設性對話。與此同時,方慧蘭亦表明在本次談判裡,加拿大已針對美國提案提出進一步看法:在汽車原產地方面,方慧蘭主張加拿大提案可吸引更多投資與因應科技發展。至於落日條款方面,由於美國在過去NAFTA談判裡,一再要求應於協定內增加以5年為期的落日條款;對此,加拿大在本回合則提出5年「檢討(review)條款」,旨在確保NAFTA協定運作良好。至於墨西哥經濟部長瓜哈爾多(Ildefonso Guajardo)則認可美加墨三國對NAFTA關鍵議題的談判進展,並認為目前談判方向正確。NAFTA第七回合談判預計將於今年2月底在墨西哥召開。
【由鄭昀欣報導,取材自World Trade Online,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