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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將於NAFTA第二回合中探討有關政府採購市場之開放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於今(2017)年9月1~5日,於墨西哥舉行第二回合談判。加拿大希望能在此次談判中向美國爭取開放更多政府採購市場,但可能會因為川普政府的「美國優先」(America First)政策受到阻礙。各方普遍認為政府採購乃此次談判回合中較為棘手之議題,許多來自私部門之匿名消息指出,美國並不會針對爭議性議題提出談判書面草案,而是期望能於此次回合中達成各方共識。

  政府採購係指政府機關向私人採購商品或服務。根據NAFTA第10章政府採購之規定,要求美國政府與特定聯邦部門在作成採購決定時,應給予加墨之商品與服務非歧視待遇,包括商務部、國防部、教育部與退伍軍人事務與交通部。加拿大希望美國能開放更多公部門給予NAFTA國家非歧視待遇,並且開放州層級與地方層級之政府採購市場。

  美國在政府採購方面,有兩項條款用以保障其國內企業。首先是1993年通過之「購買美國貨法案」(Buy American Act),該法案要求聯邦政府原則上所採購之美國製造業產品,其組成零件或原料應有50%以上為美國自製;再者是1982年通過的「購買美國貨條款」(Buy America Provisions),主要是要求美國交通部對於所屬鐵路、公路與橋樑等,接受聯邦資金進行相關採購時,其製程、零件或原料必須有60%來自美國,並於美國完成組裝。加拿大著名律師事務所Dentons Canada的合夥人拉隆德(Paul M. Lalonde)認為,加拿大在此次談判中最重要的核心議題是如何面對與處理美國Buy American與Buy America之規範。

  拉隆德指出,美國在NAFTA談判過程中提出希望能獲得加拿大在「歐加全面經濟貿易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 CETA)中給予歐盟之開放承諾。加拿大在歐加CETA中首次開放省份層級的政府採購市場給歐盟企業;但相對地,加拿大公司也因此在歐盟採購市場中獲得更多優惠待遇。因此,美國若希望取得歐盟在歐加CETA中獲得之承諾,加拿大勢必會要求美國在「Buy American」或「Buy America」措施中豁免對加拿大之適用。另外,拉隆德認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之政府採購專章較NAFTA規定更為詳盡,可據此作為談判基礎,但這不代表TPP之規定會自動併入成為NAFTA的一部分。

  然而,在美國產業界方面,看法則莫衷一是。加拿大美國商會執行長格林伍德(Maryscott Greenwood)表示,希望美國政府考慮將「購買美國貨」擴展成「購買美加貨」,以兼顧雙方利益。但美國勞工聯合會(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 AFL-CIO)貿易與全球化政策專家德雷克(Celeste Drake)卻認為NAFTA之政府採購條款要求聯邦政府應對外國廠商與本國廠商一視同仁,會使美國就業機會受到影響。不僅如此,知名智庫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在其最近發表的論文亦中提到,若美國堅持「購買美國貨」之措施,很可能會促使加拿大與墨西哥採取同樣方式。如此一來,只會造成高單價採購與限縮美國出口商機會。

【由彭文君報導,取材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7月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