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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情勢分析:WTO會員對推動電子商務工作方案意見分歧

發展動態

WTO主要會員於今(2017)年725日在WTO部長會議中,對於如何推動電子商務工作仍然有很大的分歧。有些會員倡議在跨領域議題上尋求全盤性的討論;但多數非洲國家堅持在進行新議題前,必須先討論數位能力的建構。

幾位貿易談判代表表示,由於接受電子商務新工作計畫的倡議國和堅持延續WTO2015WTO10屆部長宣言和電子商務工作計畫決定的反對國之間並無交集點,因此兩邊陣營的分歧點進一步加劇。非洲集團國家認為,開發中國家電子商務能力建構才是當前的首要任務。南非進一步表示,1998年的工作方案是解決電子商務問題的基礎,現在丟棄未完成的工作計畫仍為時過早。

電子商務的倡議國有日本、俄羅斯、澳洲、汶萊、加拿大、哥倫比亞、香港、南韓、寮國、馬來西亞、摩爾多瓦、緬甸、紐西蘭、奈及利亞、卡達和新加坡,其他國家則於今(2017)年12月前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Buenos Aires)部長會議提出審議案。這些倡議國認為1998年的電子商務工作計畫是導致多年來進展有限的原因。

印度注意到電子商務呈現顯著成長,而且貿易型態已經轉變為高度數位化模式。該國認為不論是國內貿易或是跨境貿易,貿易型態不斷地改變會為未來帶來新挑戰。因此,此時最需要的是給予適當國內與跨境貿易政策充足的政策空間。

【主要取材自日本時報,Washington Trade Daily2017727日】

重點評析

開發中國家對於電商議題主要立場為落實2015WTO10屆部長宣言和對電子商務工作方案之決定;其內容涉及三個主要方向:繼續開展電子商務工作計劃下的工作、指示總理事會進行定期審查、保持目前在電子傳輸不課徵關稅的做法。

在今年度數次的貨品電子商務討論過程中,很多會員指出電子商務可為發展中國家、低度開發國家和中小型企業提供好處和機會。各國代表在貨品貿易理事會對電子商務討論的興趣也大增。很多會員表示希望將電子商務中與貨物有關的問題在將於今年底舉行之第11屆部長會議中做出確定,但其他一些會員則繼續強調對發展部分的重視,並要求先進一步澄清此定義,才會給予推動電子商務更多的考慮。幾個會員還指出,基礎設施不足的問題阻礙了低度開發國家利用電子商務的機會,故應該先解決數位鴻溝問題。

部分會員重申,貿易便捷化和透明化之電子商務規範可能是談判的良好開端,並確定了電子簽名、電子認證、電子認證和無紙化貿易等議題,作為可能取得進展和實現成果的領域。各會員還談到分享經驗,交流資訊和最佳做法(best practice)的重要性,以便各國互相學習。關於暫停執行電子傳輸商品課徵關稅的做法,有會員表示應該是永久性的,而另一些會員認為應該只能延長。此外,倡議國中有會員提到其在海關自由區設立試點區發展和促進電子商務的經驗;另一個會員主張應多討論WTO規則、區域貿易協定中的電子商務條款之互動,以及如何透過電子商務將微型金融機構納入全球經濟之可能性。

在服務電子商務討論過程中,許多會員強調電子商務的轉型作用,對成長和發展有正面的影響,以及特別是對於微中小型企業而言降低交易成本的潛力。部分會員分享了有關本國與電子商務有關的監管架構的訊息,以及他們在區域貿易協定中談判電子商務規定方面的經驗。所有會員歡迎交流有關電子商務方面的國家經驗的資料,許多會員強調聽取發展中國家經驗的特殊意義。

歸納而言,許多會員最常提到的要素(亦即可能取得進展的領域),包括電子簽名和認證、電子支付、透明度和延長暫停電子傳輸課徵關稅的期限。少數會員還提到,通過追求服務市場進入自由化,特別是在跨境提供服務方面,可使電子商務進一步的強化。

然部分會員反對在工作方案下對電子商務進行任何規則制定,並反對成為部長會議結果的一部分。這些會員表示,部分提案超出了工作方案的純粹探索性任務,特別是在市場進入問題方面。他們還呼籲支持者重新提交意見書,使其更加重發展,並符合工作方案的範圍。由以上發展可知,電子商務議題是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所共同關注的。但是雙方因為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程度不同,所以關注的重點有所區隔。在今年37月的討論過程中,WTO電子商務議題的歧見仍不見縮小。所以,我們可以預期在部長會議上不會有大幅度明確的進展,而是鼓勵繼續推動電子商務議題的探討,以利追求會員的共識。(靖心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