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將對中國大陸正式啟動301調查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今(2017)年8月14日簽署總統備忘錄(presidential memorandum),授權美國貿易代表調查中國大陸的技術移轉、智慧財產權及創新作法。川普於該號備忘錄指出,中國大陸若干措施恐已阻礙美國出口、美國人民在創新領域上無法享有公平的薪資待遇、若干美國工作機會已外移至中國大陸,造成美國對中國大陸的貿易逆差,有損美國製造業、服務業及創新技術發展。

  基此,美國貿易代表萊泰澤(Robert Lighthizer)進一步於同月18日發表聲明表示,在經過與利害關係人及其他政府機關討論後,美國決定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2(b)條規定對中國大陸展開調查。301調查自美國加入WTO以後,事實上已鮮少為美國政府採用。根據301調查相關條款之規定,如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認定系爭措施屬於「可控訴之行為」(actionable conduct),則可進一步在總統授權範圍內,就貨品或服務貿易啟動反傾銷或其他進口限制措施。

  美國的301調查期間為期一年左右,根據USTR所發布的通知文件,本次調查範圍包括:


  (1)中國大陸是否對於美國企業施加壓力,包括使用行政審批程序、合資要求、外資持股限制、採購要求,以及其他規制方式干涉美國企業之運作,要求其移轉技術或智慧財產權;

  (2)調查中國大陸官員是否選擇性地或以不透明的方式適用本地法規,要求美國企業移轉技術;

  (3)調查中國大陸政府是否透過發放執照及技術協商等非市場手段下令移轉技術,迫使美國企業減損對其技術的控制能力;

  (4)中國大陸政府是否直接或協助中國大陸企業,進行大規模投資或收購美國企業,以進一步獲取智慧財產權,以及;

  (5)中國大陸政府是否正在進行,或支持入侵美國商業機構的電腦網路,或透過網路竊取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或其他機密性商業資訊。同時調查此項行為是否使中國大陸企業或其他商業機構因此享有不當競爭利益。

  USTR預計於9月28日以前完成公共意見徵詢,並於10月10~11日召開公聽會。

【由聶廷榛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