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恐無望達成WTO電子商務協議

  電子商務市場逾25兆美元,自然獲得許多WTO會員關注;然而WTO電子商務協議之支持者,似乎正在調整其對電子商務協議的期望。

  電子商務將會影響諸多產業、消費者和文化;WTO會員於今(2017)年7月3日的會議中討論如何規範電子商務部門,但對於WTO應該扮演的角色和作用,則表達截然不同的觀點。WTO會員於12月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的第11屆部長級會議上,可能僅會進行盤點工作(Stocktaking Exercise),預計將不會觸及電子商務協議,甚至是未來協議相關的工作計畫。

  國際商會(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秘書長丹尼洛維奇(John Danilovich)表示,從國際商會的角度來說,是期待WTO可以做成現狀報告,而非嘗試制定工作計畫。他認為,並非是制定工作計畫的目標太高,而是因為議題涉及眾多利害關係者,過程過於複雜。

  印度和南非持續反對多邊電子商務協議,因此談判前景並不看好。兩國代表認為,WTO應先結束杜哈回合談判,再來處理新議題。其觀點與中國大陸和歐盟對多邊電子商務規則日益成長的興趣形成對比,中國大陸和歐盟認為,WTO可在確保數位經濟成長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WTO會員表示,儘管WTO電子商務議程可追溯至1998年,但如今已是21世紀,有必要重新調整此一議題議程,以獲得更好的成果。

  盤點工作可用以評估WTO電子商務的現況,檢視1998年以來的市場變化和技術演變,並點出會員在此一時期的共同目標。

  丹尼洛維奇及二十國工商峰會(The Business 20, B20)德國代表安妮卡米爾德納(Stormy-Annika Mildner)於7月3日與6位WTO會員進行會談,分享私部門為促進WTO數位貿易議程所作的努力。二十國工商峰會是二十國集團(Group of 20, G20)與全球商界對話的官方活動。

  過去一年,紐約、加州、新德里和杜哈的科技公司與WTO官員會晤,討論其認為有助於發展電子商務平台的基本準則和法規。具體而言,電子商務公司已開始探索促進數據跨境移動的國際準則、限制數據在地化措施,以及強化信任和安全性等目標。

【鐘綉婷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