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積極遊說WTO會員於MC11達成電子商務協定

   中國大陸目前正積極遊說WTO會員,希望於2017年第11屆部長會議(the 11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1)達成一項可促進跨境數位貿易的協定。

  中國大陸於11月7日提出文件,希望會員可以視「在多邊體系下容易達成的議題」為優先,呼籲WTO會員應改善商品透過網路跨境交易流程,包含付款機制與物流服務等。

  中國大陸該項提案對於各種規模的網路電商皆有利,包含亞馬遜(Amazon)、阿里巴巴集團(Alibaba Group)等巨型網路商,以及位於開發中、未開發國家內的中小型電商。

  自2016年初起,WTO會員開始考量電子商務協議的可能性,電子商務是相對成熟的議題,有希望在2017年底WTO部長會議達成協議。雖然目前言之過早,但會員已開始考量相關內容,包含如何促進跨境資料流動的相關電子商務規則、確保網路中立性、形塑網路安全規範、摒棄數據當地化要求,以及消費者個資保護等。

  中國大陸呼籲會員重視「具有共同利益之處」,強調務實進展對於MC11的重要性。兩年一次的部長會議,被視為是維繫多邊貿易體系重要活動之一,所有關於電子商務的討論,都必須闡明與促進現有的多邊規則,幫助較貧窮的開發中會員可以分享數位貿易的果實。同時,中國大陸也贊成WTO繼續延長「電子商務暫停課稅」之措施。

  中國大陸、印度與美國對於消除數位貿易障礙皆相當重視,WTO貿易官員私下表示,凡是中、印、美一致贊成議題,有相當大的可能可以獲致協議。儘管如此,仍有其他會員表示不同意見,如玻利維亞、古巴及委內瑞拉則認為,電子商務是一項新議題,應優先完成杜哈發展議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 DDA)中的既有議題。

【由羅絜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