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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A/各國情勢分析:第三次東協整合倡議工作計畫之特色

發展動態

東協各國領袖於2016967日在寮國首都永珍市舉行第28次東協峰會,通過第三次東協整合倡議工作計畫(the third Work Plan of the Initiative for ASEAN Integration, IAI Work Plan III)。此計畫為5年期的工作計畫,通過後將成為「東協2025願景:攜手前行」路徑圖之一部分。其目標在於縮短東協會員國間之發展差距、加強區域競爭力、支援2015年通過的東協共同體藍圖之落實。

奠基於2000年第一次東協整合倡議工作計畫,本計畫將繼續對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四個在19951999年間方加入東協之後進國家提供技術援助,以強化該等國家落實其等在東協架構下作出之區域承諾(regional commitments)。本計畫著重於五大戰略領域,包括糧食與農業、貿易便捷化、微型與中小型企業、教育,以及衛生與健康等。

東協自首次提出整合倡議工作計畫以來,已執行超過600個專案,投入超過1億美元的資金。在過去10年中,東協四個後進國家透過貿易與所得的成長,拉近與其他東協國家之發展差距,GDP年成長也達到6.0%8.7%,高於區域平均的5.2%。同時該等國家的貨品貿易也大幅成長2.55.8倍。縱然經濟成長快速,四個後進國家的國民收入仍為東協會員國中最低,其中柬、緬、寮三國為聯合國分類之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y, LDC),欲落實東協區域整合的諸多承諾甚為不易。

第三次東協整合倡議工作計畫亦納入部分新特色,包括納入後進國家官員在發展、協調、監控及評估程序上的參與。

【主要取材自東協秘書處,201696日;The ASEAN Secretariat20161011日】

重點評析

第三次東協整合倡議工作計畫(IAI Work Plan III)於2016967日第28屆東協峰會通過。本計畫源自於2000年在新加坡舉行的ASEAN非正式高峰會議,會議中通過《東南亞國家協會整合倡議》,隨後在2001年在越南河內召開東協經濟資深官員會議,通過《為促進東南亞國家協會整合、縮小發展差距的河內宣言》,目標在縮小東協各國發展差距、加速東協整合進程,尤其是對柬埔寨、寮國、緬甸和越南(合稱CLMV四國)等四個東協新成員國,優先發展其基礎設施建設,開發其人力資源和資通信技術。

第一次工作計畫從2002年到2008年,期間完成232項工作計畫,主要涵蓋基礎建設、人力資源發展、資通信技術以及區域經濟整合等四項領域。尤其在區域經濟整合領域,為了落實縮小發展落差(Narrowing Development Gap, NDG),IAI針對CLMV四國提供諸多計畫援助,讓後進四國可以獲得改善。

第二次工作計畫從2009年到2015年,針對東協政治-安全共同體(APSC)、東協經濟共同體(AEC)以及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ASCC)之三個藍圖,進行182項工作計畫,其中包括19項研究類、78項政策執行以及85項訓練計畫,但此次計畫的執行結果,只完成78項,達成率僅有42.8%

此次計畫的主要目標,鎖定在「落實縮小發展落差(NDG)」項目,以期幫助CLMV四國發展經濟。而在計畫執行上,依據《2009-2015年東協共同體路徑圖》以及《東協2025願景:攜手前行》之綱領,並且依據CLMV四國實際現況,設定五項具體工作計畫:(1)農業與糧食(2)貿易便捷化(3)微型與中小型企業(4)教育(5)衛生與健康。其作業模式,就是清楚羅列每一項工作計畫的具體執行內容,並且透過定型化之模式,將每一項執行內容,盡可能制成文件,形成制度規範,做為後續沿用之標準。最後透過監測與評估機制,使計畫順利推動。

在整體評估上,IAI為了落實縮小發展落差,對CLVM四國進行計畫改革,但在監測與評估方面,雖明定由東協秘書處擔任主要機構進行監測與評估,可是在相關的權責劃分,諸如進度追蹤與考核事項等尚未明確規範。此外,IAI雖然在五大項目類別中提供諸多計畫,但在執行層面上,牽扯之相關部門甚廣,包括最上層的IAI、中間層的國家政府,以及最下層的各相關部門。這三層之間的溝通互動,是推動計畫成敗的關鍵,依目前東協之架構模式,未來勢必會增加時間成本、溝通成本,來協商計畫的執行,對於效率與效能,則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對我國而言,由於此計畫聚焦於CLVM四國內部的五大項目進行改革,而我國本身即在這五項類別具有極大優勢。為爭取我國未來能進入CLVM市場及提高參與整合可能獲得的出口效益,我政府應可嘗試針對這五項類別,選擇適當領域,與CLVM四國爭取洽簽相關合作協議,協助其改善生活條件,亦將有助改善我國進入該國市場的條件。(陳仲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