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建議WTO訂立服務貿易便捷化協定

  印度自今(2016)年3月起對美國若干簽證新政持續表示不滿後,於9月23日在WTO服務貿易理事會會議中,正式提出一份名為「服務貿易便捷化倡議」之概念文件(S/WPDR/W/55),主張效仿貨品貿易為加速貨品通關所締結之《貿易便捷化協定》(Trade Facilitation Agreement, TFA),另在服務貿易方面訂立類似的《服務貿易便捷化協定》(Agreement on Trade Facilitation in Services, TFS Agreement),藉此減少跨境服務貿易的交易成本及不必要的監管障礙。

  對此,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表示,儘管部分提案內容值得深入討論,但美國絕不會因此限縮對外國人進入的規制權限。有貿易代表官員指出,美國反對任何超出在美國《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現行承諾範圍之外,有關模式四議題的討論,同時引據《美國貿易促進授權法》(U.S. 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 law)規定指出,美國貿易官員不得對外訂立任何可能影響其國內移民法規修訂之貿易協定。

  印度在「服務貿易便捷化倡議」概念文件中首先說明,促進服務貿易便捷化的方式包括:提高措施的透明化程度、調和各國程序,以及消除其他跨境服務貿易的實體及程序障礙等。基於日前印度與美國引發的簽證爭議,印度特別敦促WTO會員應為商業人士減少不必要的監管障礙及行政措施負擔。另一方面,印度也提議針對如中國大陸與印度等開發中會員,及其他30多個低度開發國家(least-developed countries, LDCs)會員,應適用特殊及差別待遇。然而,儘管印度於該提案文件中,對於各種跨境服務提供模式所面臨的障礙作出簡短說明,但其並未多加闡述何種行業別應予適用,且未指出暫時停留期間應放寬到何種程度。

  提案中引發爭議者,在於印度建議「應簡化提供跨境服務之專業人士短期進入的相關國際程序」。此外,印度雖要求提升工作許可及簽證規則之透明化程度,但並未提出任何具體可行的建議。印度還在該提案中呼籲各方應制定新的國際規則,以確保境外服務提供者在租稅、費用、薪資水平及社會安全貢獻等方面,免於受到不公平的簽證措施待遇。此外,該提案亦建議對於赴海外尋求醫療、教育或旅遊服務之消費者,應簡化其簽證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目前正與美國就其簽證新政向WTO提出諮商程序。印度主張,根據美國於2015年12月通過之《2016年綜合撥款法案》(The Consolidated Appropriations Act of 2016)規定,申請人如任職於員工規模在50名以上且逾半數之員工係持有H-1B簽證(專業性職業工作人員)及L-1簽證(公司內部調派人員)的公司,其H-1B簽證及L-1簽證的費用將分別調漲至4,000元及4,500元美金,此項措施並將持續實施至2025年。此外,印度亦質疑美國分別在與新加坡、智利簽署FTA時曾承諾保留特定的H-1B簽證數量,恐因此減少其他國家取得H-1B簽證之配額。基此,印度認為系爭措施顯然違反美國在GATS下之義務,故而正式向WTO提出諮商請求(DS 503)。

  另一方面,儘管美國在《服務貿易協定》(Trade in Service Agreement, TiSA)談判中,一概堅決反對任何有關模式四的新提案,但上述美國的簽證措施顯然並未對目前的TiSA談判造成影響,且TiSA可望於今年12月5、6日的TiSA部長會議之前完成談判。

【由聶廷榛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