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成WTO會員已批准貿易便捷化協定

  目前許多WTO會員已批准《貿易便捷化協定》(Agreement on Trade Facilitation, TFA),但多數會員仍未設置貿易便捷化國家委員會,以檢視複雜規定之落實情形。根據WTO秘書處調查75個會員結果顯示,半數以上會員已設置貿易便捷化國家委員會;有20個會員雖已設置,但尚未開始運作;其餘22%會員則回覆仍在規劃中。

  在164個WTO會員中,至今共有81個會員已批准TFA。依據《馬爾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第10.3條規定,WTO協定之修正或增修須由三分之二的WTO會員通知WTO後,始生效力。因此,TFA將在第110個WTO會員批准後開始生效。

  現行有87個WTO會員已通知將採取「A類」承諾,亦即待協定一生效便開始施行;僅5個會員,包括喬治亞、模里西斯、馬拉威、索羅門群島和尚比亞,通知將採取「B類」承諾,即在協定生效後,先經過一段過渡期後再施行。至於將採取「C類」承諾者,則有待技術援助和能力建構加以支持,方得以施行。對此,貿易便捷化籌備委員會會議主席科內霍斯(Esteban Conejos)表示,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應會傾向採取「B類」和「C類」承諾。

【由鐘綉婷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