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提出與MC10部長宣言相關之草案文件

  經過將近一個月的密集諮商,WTO秘書長阿茲維多(Robert Azevedo)於今(2015)年11月30日總理事會會議中公布有關WTO第10屆部長會議(the 10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0)議程及部長宣言相關的草案文件。

  據了解,在撰擬部長宣言相關草案文件的最大爭議,在於如何對杜哈回合談判作出決議。目前主要有兩派意見,一為多數開發中會員,特別是非洲、阿拉伯國家及農產品淨進口開發中國家G-33集團,其希望在宣言中明確表示在後奈洛比繼續杜哈發展議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 DDA)談判,故希望以更具彈性的方式撰擬相關文字,並以其提案方式進行相關工作;另一派則是美國、澳洲、歐盟及日本等已開發會員,其已對遲無進展的杜哈談判失去興趣,認為在宣言中至少應對杜哈回合談判的未來保持沈默,更希望能中止杜哈回合談判。

  WTO秘書長阿茲維多表示將自12月2日起展開密集諮商,以討論已公布的部長宣言相關草案文件,以及未決議的議題,期能盡可能縮短會員歧見,另找出會員的具體分歧,以留待部長會議決議。

  撰擬奈洛比成果文件的工作係由WTO秘書長委任挪威大使奈波(Herald Neple)、肯尼亞特使卡勞(Stephen Karau)和哥倫比亞大使杜克(Gabriel Duque)擔任促進者(facilitators)來主持相關討論,其主要將奈洛比成果文件架構分成三大部分,包括:(1)有關WTO的原則和目標之聲明;(2)MC10可遞交的套案,涵蓋例行工作成果及談判議題的成果;(3)多邊貿易議程的未來路徑。

  過程中許多會員皆據此提出相當多提案,三位大使在與會員諮商討論後,彙整會員意見於11月27日提出相關文件草案,惟其僅提出相對具共識的文件草案,而排除其他仍在爭議中的提案文件。

  基本上,三位大使非常小心地排除與重申DDA談判授權及其修正草案相關的文字。WTO發言人羅克韋爾(Keith Rockwell)在11月3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相關文件草案內容不僅未涵蓋DDA的前景,同樣地,無論是進一步討論或展開新談判,都未提及任何可能的新議題。他表示,杜哈回合談判的未來只有兩種選擇,就是「要」或「不要」繼續杜哈回合談判,不在文件中提及其未來走向是個相當明智的決定。

  羅克韋爾表示,任何有關多邊貿易議程未來路徑的決議,必定會是由WTO秘書長與會員在未來兩周的密室會議中決定,要解決此一問題將是一個非常艱難的任務。

  有關草案文件的第一部分,主要提及WTO二十週年之成果,並重申馬爾喀什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所確立的WTO原則和目標。當中肯認幫助低度開發國家(least-developed countries, LDCs)實現繁榮、福利和發展等目標之重要性,並對於目前WTO談判議程仍缺乏具體進展感到遺憾。此部分亦提及在WTO場域下達成的多個複邊協定已「深化貿易規則的架構」,並承諾會員將進一步強化WTO的爭端解決機構,以處理日漸複雜的爭端。

  羅克韋爾表示:「第一部分文字在技術上並不是那麼複雜,其主要提及與WTO發展與與永續發展等目標一致的重要性,且這部分內容並非首次寫在部長宣言中。」

  有關草案文件的第二部分,主要涵蓋那些已相當可能在本屆部長會議中達成共識的議題,包括:(1)與貿易相關智慧財產權(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之非違反協定控訴議題;(2)有關電子商務之工作方案;(3)有關小型經濟體的工作方案。此外,該文件第二部分將對近期TRIPS理事會對34個LDCs國家藥品免除專利要求至2033年1月1日之決議表示歡迎。

  然而,第二部分很明顯地忽略WTO持續在討論的出口競爭、特別防衛機制、基於糧食安全目的之公共儲糧計畫永久解決方案,以及貿易規則等奈洛比小型套案(Nairobi Package)爭議議題。

  有關草案文件的第三部分,目前的文字主要表達對WTO未能就農業、工業、服務、貿易規則和智慧財產權等達成新協定之遺憾。此部分亦重申後續談判工作應「以發展為核心」,以及給予開發中會員與LDCs國家之特殊與差別待遇及非完全互惠原則,應是WTO未來工作的核心,且應確保所有LDCs國家特別關切議題應處於第一優先處理順位。此外,第三部分文字還包括對近期WTO新會員所達成的廣泛承諾之體認,並指出區域貿易協定對多邊貿易體系而言具有互補效果而非替代效果。

【由陳逸潔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