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對農業有機規則及驗證標凖修正提案進行表決

  針對歐盟執委會(the European Commission)日前提出有關變更進口及本地栽種有機食品的管理規則議案,歐洲議會農業委員會(the European Parliament’s Agricultural Committee)於今(2015)年10月13日進行表決,並進一步討論是否與歐盟理事會(the EU Council)展開協商。執委會的提案內容主要有二,其一,在進口方面建議如《歐盟—加拿大全面性經濟和貿易協定》(EU-Canad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 CETA)貿易協定、《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TTIP),以及目前正與日本進行談判的貿易協定,均應全面遵守歐盟新有機規則。其二,則是建議在驗證標凖方面實施更加嚴格的控管制度。

  惟此項提案受到部分團體反對。首先,非政府組織表示,此項提案一旦通過,恐對開發中國家產生損害效果。將來若開發中國家未能證明遵守歐盟新的有機規則,或未與歐盟簽署有機同等性協定(organic equivalence arrangement)時,則將無法再向歐盟出口有機食品及原料。此外,歐盟有機食品業者代表團體認為,此項提案恐與歐盟原先自開發中國家進口原料,乃係為協助該等國家改善永續經濟發展的精神相悖。另一方面,有機農民亦積極對農委會進行遊說,希望撤除有機食品進口的修正規則,以及可能影響歐盟農業的驗證標凖。

  至於驗證標凖方面的變革,亦遭外界質疑。由於部分有機農民的作物,因可能受到鄰近非有機農民的微量農藥殘留汙染,以致無法在市場上標榜為有機產品進行販售。對此,有機農民遊說團體指出,這項規定將對於不慎受到汙染的有機供應鏈產生嚴重影響。而德國柏林有機食品聯合會(Bund Ökologische Lebensmittelwirtschaft)梅林博士(Dr. Friedhelm von Mering)則認為,有機農民恐無法確實遵守執委會所特別強調的低度農藥殘留規定。

  歐盟農委會預定在投票表決前一日公布修正草案。有歐盟議會官員推測,農委會將在新舊規則之間提出折衷方案,而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最後亦可能隨之採取妥協立場。

  除此之外,上述執委會提案亦有可能影響歐盟及美國間有機食品及原料的貿易規則。歐美雙方曾於2012年簽訂有機同等性協定,儘管執委會認為該項協定僅為相互承認歐美雙方有機標準的獨立農業協定,協定內容未來不會成為TTIP的一部分,且執委會亦無意在TTIP談判過程中對此項協定重啟談判。然而,若干農民權利團體指出,此項提案對於如TTIP等貿易協定仍具有廣泛影響。新提案預計將在五年的過渡期間內逐步淘汰歐美間的有機同等性協定,且未來將統一在貿易協定架構下處理有機規則之議題。再者,國際有機農業聯盟(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for Organic Agriculture)溝通與企業關係經理烏曼(Laura Ullmann)則擔憂,新提案不僅在市場上造成高度不確定性,且在貿易協定中處理有機規則議題,恐將弱化歐盟的有機規則,而使商業利益凌駕於社會利益。

【由聶家音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