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反對擴張地理標誌保護,揚言將抵制WIPO預算

  今(2015)年5月,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通過《里斯本協議日內瓦法案》(the Geneva Act of the Lisbon Agreement on Appellations of Origin an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將里斯本系統的原產地名稱國際註冊延展至地理標誌。然而,由於修訂後的法案與商標法不相容,恐使美國及澳洲等透過商標體系保護地理標誌之國家,難以加入該系統,因此受到該等國家極力反對。其中,美國更於WIPO計畫暨預算委員會7月13~17日的預算審核會議(WIPO Program and Budgetary Committee Meeting)上表示,將於9月下一輪預算審核會議上,抵制該組織預算之批准。

  美國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大使帕梅拉(Pamela Hamamoto)早先曾對新的日內瓦法案表達抗議,認為該法案由里斯本協議28個會員國簽署,無疑係藉由少數WIPO會員國之簽署阻礙非里斯本協議會員國如美國等國之參與。帕梅拉(Pamela Hamamoto)進一步表示,若WIPO會員國無法同意美國要求的條件,將危及WIPO 2016/2017年的預算,並對WIPO的營運及發展相關計劃帶來負面影響;只有在WIPO將預算分別撥予馬德里及里斯本系統,且確保未參與里斯本系統之會員國不需資助該系統的情況下,才會同意WIPO的預算要求。

  依據美國代表團於7月17日WIPO計劃暨預算委員會之預算審核會議發表的閉幕宣言,美國將不會容忍一個非法且在財政上毫無責任的系統不斷運用現有資源,並強調,日內瓦法案所包含的條款,必然會對馬德里協議視為核心的商標權保護造成損害。最近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WIPO在馬德里及里斯本系統的2016年/2017年聯合預算預計為255萬美元,於里斯本系統的預算將占132萬美元。此外,美國亦要求WIPO在里斯本系統生效後必須維持里斯本預算的平衡,並對里斯本協議的金融穩定進行研究。

  日內瓦法案的條款、條件及程序主要圍繞在締約方可尋求原產地名稱及地理標誌註冊上之保護,然而其談判及締結的方式使得美國代表團指稱該法案為非法。且由於該法案並非僅對里斯本協議進行調整,而是藉由納入廣義的地理標誌概念對協議進行全面翻修,在大多數WIPO會員國被排除在外交會議外的情況下,美國認為,不應要求多數WIPO會員國對少數拒絕資助協議的會員國進行補貼。

  在美國國會部分,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葛拉斯李(Chuck Grassley)與其他七位眾議院及參議院貿易及司法委員會領導人最近亦致信WIPO理事長高銳(Francis Gurry),要求WIPO以公正且平衡的方式運用里斯本協議之資金,並強調,日內瓦法案在地理標誌註冊上的擴張,將會對以一般或通用名稱建立商標誠信的全球企業帶來不利影響。

【由蔡美儀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