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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經濟共同體」(AEC)之進展與臺灣之因應

一、前言

  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簡稱東協)推動「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逾10年,如今進入倒數時刻,即將於2015年底成立。東協現有十個成員國(新加坡、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汶萊、緬甸、寮國、柬埔寨),區域內總人口約6.26億,國內生產毛額(GDP)總值約2.4兆美元,相當於全球第七大經濟體,其深化整合對臺灣影響至鉅。本文將簡述東協推動成立AEC的背景、內涵、進展與挑戰,以及我國之因應。

二、「東協經濟共同體」的目標與內涵

  2003年第九屆東協領袖會議(ASEAN Summit)中,各國領袖決議在2020年建立「東協共同體」(ASEAN Community),包括「東協政治─安全共同體」(ASEAN Political-Security Community,APSC)、「東協經濟共同體」(AEC)與「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ASEAN Socio-Cultural Community,ASCC)三大支柱,其後各國進一步決議提前至2015年底時實現該項目標,並通過《東協經濟共同體藍圖》,以逐步落實達成AEC各項目標的具體行動指南。

  《東協經濟共同體藍圖》明確揭示AEC之四大支柱,依序為創造單一市場與生產基地、邁向高度競爭力的經濟區域、平衡區域經濟發展與全球經濟體系完全整合。為創造單一市場與生產基地(a single market and production base),必須具備五項核心要素,即商品、服務、投資、技術勞工的自由流動,以及放寬資本的自由流動。同時,東協為發展區域內的產業,加強東協在全球價值鏈的地位,東協領袖明確指示優先發展七大部門,分別為農基產業(agro-based industry)、漁業、橡膠、木材加工、汽車、電子、紡織與服飾產業。

  此外,2010年東協通過「東協連結整體計畫」(Master Plan on ASEAN Connectivity, MPAC),旨在藉由加深東協各國於地理、制度及人際的聯繫,促成區域內人民的共同意識,以臻最終實踐共同體的理想。其中,在實體連結(Physical Connectivity)方面,將建構東協區域內的運輸、通訊與能源聯繫,具體計劃如建設東協高速公路網絡計畫(ASEAN Highway Network, AHN)、新加坡-昆明鐵路計畫(Singapore Kunming Rail Link,SKRL)、東協寬頻走廊(ASEAN Broadband Corridor)及多項跨國電力連結計畫等。

  為達成第三支柱「平衡的區域經濟發展」之目標,則須加強中小企業發展,及推動東協整合倡議,尤其須加快發展程度較低國家,即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四國簡稱CLMV國家)的經濟整合。而為達成第四支柱「與全球經濟體系完全整合」之目標,東協多年來致力於拓展對外經濟關係,以確保「東協中心性」(ASEAN Centrality);積極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及全面經濟合作夥伴(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CEP);以及提升東協國家在全球供應網絡之參與。

  2014年11月,東協召開第二十五屆東協高峰會,會議中通過《關於東協共同體2015年後願景之內比都宣言》,表明未來將持續鞏固AEC及深化東協區域整合,強化東南亞區域之和平穩定與繁榮發展,並宣示2016~2025年整合目標及持續落實AEC,推動東協成為一個具有彈性、包容性和以人民為本的區域,與全球脈動連結。此一願景亦昭示目前東協國家尚無進一步推動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或其他更深程度整合之共識。

三、「東協經濟共同體」的進展、前景與挑戰


  在東協持續推動AEC之目標下,東協區域內平均關稅逐年下降。在2000~2013年間,東協整體平均稅率從2000年的4.4%下降至2013年的0.6%,其中主要六國之間已完全實現全面零關稅目標,四個經濟發展程度較落後的國家(CLMV國家)則從2000年的7.5%下降至2013年的1.4%。此外,東協區域內適用零關稅之貨品項目亦持續增加,2000年東協六國適用零關稅項目之比重約40.1%,至2010年時已超過99%;CLMV國家在2000年僅約9.6%貨品適用零關稅,至2013年已有約72.6%的貨品適用零關稅。

  東協經濟整合促成區域內貿易(intra-regional trade)快速成長,2013年貿易金額超過6,000億美元,較1983年貿易金額820億美元成長7倍,而區域內貿易占東協對外整體貿易比重則從1993年之17.5%,成長至2013年之25.4%。

  隨著AEC逐漸撤除區域內貿易與投資障礙,各國外人直接投資(FDI)進入東協投資布局的金額亦快速增加,2013年東協區域內FDI金額近約1,200億美元,為全球吸引外資最多的區域之一。外資湧入東協,一方面係看好東協境內龐大的中產階級消費市場,另一方面則為利用東協充沛的勞動力與相對低廉工資成本,建立生產製造基地,實顯示跨國企業對AEC建立單一市場與生產基地的具體回應。

  根據東協重要智庫「東協暨東亞經濟研究院」(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SEAN and East Asia, ERIA)針對AEC之進展與成果,AEC迄至目前所取得的成果可歸納為以下四大項,分敍如下:

(一)關稅減讓

  AEC使得東協各國在先前簽署的「共同有效優惠關稅機制」(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CEPT)的基礎下,進一步調降關稅,是促使東協區域內貿易快速成長的重要動能。

(二)貿易便捷化

  AEC推動各國撤除非關稅障礙及調和海關程序、產品標準等,以降低企業從事貿易活動的時間與金錢成本。目前東協國家積極推動設立關務程序之「國家單一窗口」(National Single Window),預計2015年將可成立「東協單一窗口」(ASEAN Single Window),成為全球第一個區域級的單一窗口,大幅改善貿易便利性。

(三)投資自由化

  東協國家持續推動投資自由化,以朝向外資持股不低於70%為目標,並在2012年實施《東協全面投資協定》(ASEAN Comprehensive Investment Agreement, ACIA),加強給予外資之保障與改善爭端解決機制,帶動區域外FDI持續成長。

(四)其他成果

  其他針對落實AEC的措施也獲得若干成效,例如推動《空運部門整合路徑圖》(Roadmap for Integration of Air Travel Sector,RIATS)、簽署五個「東協加一」FTA、簽署「清邁倡議」(Chiang Mai Initiative),以及其他在農業、競爭政策、智慧財產權等部門別區域合作。

  不過,對於AEC推動迄今的成果,國際社會給予的評價正負不一,尤其對於AEC能否在年底完成,2016年上路,仍然眾說紛紜。在東協內部,不同東協國家對AEC的重視程度亦南轅北轍,例如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等一向為推廣AEC的喉舌,對AEC的評價多屬正面;然如泰國、菲律賓等近年則因國內政治局勢或產業結構等問題,對AEC的重視程度相對較低。

  2014年11月,東協各國領袖宣布AEC藍圖已完成82.1%,較2012年的盤點之成果已有長足之進步,並承諾2015年將加速落實完成AEC之建構,顯示儘管各界質疑不斷,AEC仍穩步往前邁進。

  展望未來,東協除將繼續深化AEC的目標外,亦矢志維持區域內的繁榮、和平與經濟成長速度。根據亞洲開發銀行(ADB)預測,東協至2030年前可望維持平均每年約5.6%的經濟成長率,將與中國大陸、印度繼續扮演帶動亞洲經濟的三個成長引擎的角色。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11月東協決議推動建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的貿易談判,引起各界關注。RCEP成員涵蓋東協10國與其6個FTA夥伴(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及印度),將建立一個占全球經濟產值三分之一,擁有超過33億人口的自由貿易區,成為全球涵蓋人口數量最大的FTA;將在東協與六國已簽署的五個「東協加一」FTA之基礎上,整合及深化16國間的自由化承諾,以建立一個「以東協為核心」(ASEAN centered)的FTA。RCEP預計於2015年底前完成談判,未來如能順利實施生效,可望大幅提升AEC的重要性及參與產業供應鏈之角色。

  在此同時,AEC的落實亦面臨諸多挑戰,包括須改善不同東協國家經濟發展差距,及其參與經濟整合與區域產業鏈程度不一的問題,以使東協各國均能自AEC受惠,進而創造一個和諧、繁榮及均衡發展之經濟體。東協各國雖已逐漸參與全球/區域價值鏈(global/regional value chains)體系,惟柬、寮、緬仍以農漁產業及低附加價值之紡織成衣、製鞋業為主,如何在AEC下改善這些國家參與區域產業分工,而非淪為供應廉價勞工的加工基地,將攸關AEC整體競爭力之提升。

  其次,AEC之目標包含貨品、服務、投資與技術勞工之自由移動,迄今區域內撤除貨品關稅雖已卓然有成,然服務業、投資及技術勞工移動之自由化少有明顯進展。此外,東協區域內除AEC外,另尚有五個「東協加一」FTA已付諸實施,AEC及這些FTA彼此間降稅幅度、期程、原產地規定等內容不盡相同,造成外界詬病之「義大利麵碗效果」(Spaghetti Bowl Effect),影響東協區域內經濟整合之效益。

四、我國的因應

  東協係我國長久以來最重要的貿易與投資夥伴,AEC即將成立,並預計完成RCEP談判,對於我國與東協國家間之貿易、投資已產生巨大影響。在AEC目標下,東協國家逐年撤除關稅,取消區域內貿易、投資限制,我國因未能與東協多數國家簽署FTA,或與東協10國整體洽簽「東協加一」FTA,已使得我對東協出口多年來面臨關稅、非關稅等障礙,針對AEC即將上路與未來將後續發展,我政府與企業應研擬進入AEC市場及推動產業合作、投資交流等各種可能合作途徑,以降低AEC成形對我國之衝擊。

  再者,刻正進行談判的RCEP涵蓋成員皆為我國長期以來重要的經貿夥伴,未來RCEP實施生效後,我國遭受影響更將加劇。2014年RCEP成員國占我國出口比重超過七成,進口比重超過五成,其中中國大陸、東協10國、日本更囊括我前三大貿易夥伴,占我出口比重依序達39.78%、18.98%、6.35%。(詳參如表1)RCEP國家更是我國對外投資重鎮,我對中國大陸與東協投資合計占我國2004~2014年間對外直接投資比重約八成。(詳參表2)。

1 2014年我國對RCEP成員國進出口貿易金額與占比

項目別

地區別

出口金額
(百萬美元)

占我國
總出口額
比重%

進口金額
(百萬美元)

占我國
總進口額
比重%

東協10

59,530

18.98

34,114

12.44

中國大陸(含港、澳)

124,796

39.78

49,732

18.15

日本

19,904

6.35

41,693

15.22

韓國

12,685

4.04

14,790

5.40

紐西蘭

459

0.15

913

0.33

澳洲

3,558

1.13

7,325

2.67

印度

3,426

1.09

2,485

0.91

總計

224,358

71.52

151,052

55.12

資料來源:數據引自財政部關務署,本研究整理。

 

2 20042014年我國對RCEP成員國投資金額與占比

項目別

地區別

投資金額(百萬美元)

占我國總投資比重%

東協10

17,620

10.95

中國大陸

109,648

68.16

日本

2,609

1.62

韓國

566

0.35

紐西蘭

1

0.00

澳洲

1,860

1.16

印度

224

0.14

RCEP總計

132,529

82.38

資料來源:數據引自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本研究整理。


  RCEP如順利完成談判並付諸實施,將較既有的5個「東協加一」FTA更進一步降低各國間的關稅,截至目前未簽署FTA的國家之間,包括中國大陸與日本之間、中國大陸與印度之間等,將大幅撤除關稅障礙,將可望提升區域內貿易及投資自由化程度,我國必須整體考慮AEC與RCEP之交互影響,以規劃我國因應對策。

  尤須特別提出的是,東協國家以開發中國家居多,尤其印尼、菲律賓、越南、緬甸等國近年經濟穩定成長,內需型服務業市場快速成長,RCEP國家中如印度等亦是龐大市場。隨著AEC整合,我國對東協投資已從製造業逐漸擴及當地服務業市場,未來RCEP將進一步開放服務業市場,我服務業應關注這些國家如批發零售業、金融服務業、運輸物流業、醫療服務業等市場商機與投資政策與法規的變化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