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大陸內需轉變趨勢
(一)城鎮化啟動內需引擎
從中國大陸城鎮與農村人均收支來看(表1),中國大陸1990年代城鄉收入比約2.21;同時期,城鄉支出比則在2.19。隨著東部沿海對外開放,經濟發展速度加快,外資赴中國大陸投資創造的就業機會更促使農村居民開始移往東部沿海城鎮,城鄉收入與消費開始有明顯的分野。至2000年,城鄉消費差距開始擴大,此時城鎮收入與消費已接近農村的三倍,城鄉收入比為2.79;城鄉支出比為2.99。至2010年,城鄉收入比與支出比更擴大至3.55與3.07倍。由此顯示,城鎮化有助民眾收入與就業,因此城鎮居民消費得以持續成長,進而促進內需成形。然而,城鎮化雖有助擴大內需商機,卻也進一步衍生城鄉差距、貧富不均問題,因此,中國大陸在「十二五規劃」中也納入新農村建設、新型城鎮化、調整收入分配與社會保障體系等方針,促使近年城鄉收入與消費差距得以拉近。
表1 中國大陸城鎮及農村人均收入支出
單位:人民幣
|
年
|
人均收入
|
城鄉收入比
(農村=1)
|
人均支出
|
城鄉支出比
(農村=1)
|
城鎮
|
農村
|
城鎮
|
農村
|
1990
|
1,516.21
|
686.31
|
2.21
|
1,278.89
|
584.63
|
2.19
|
2000
|
6,295.91
|
2,253.42
|
2.79
|
4,998.00
|
1,670.13
|
2.99
|
2010
|
21,033.42
|
5,919.01
|
3.55
|
13,471.45
|
4,381.82
|
3.07
|
2011
|
23,979.20
|
6,977.29
|
3.44
|
15,160.89
|
5,221.13
|
2.90
|
2012
|
26,958.99
|
7,916.58
|
3.41
|
16,674.32
|
5,908.02
|
2.82
|
2013
|
29,547.05
|
8,895.91
|
3.32
|
18,022.64
|
6,625.53
|
2.72
|
資料來源:整理自《中國統計年鑑》。
|
(二)收入增加,居民消費需求結構轉變
另就城鎮及農村居民消費支出結構來看(表2),城鎮居民1995年有近八成消費於食衣住行,尤以食品佔大多數;2000年後,城鎮居民消費型態開始改變,食衣住行雖然仍是重要的基本消費,但占比已開始減少,取而代之則是教育文化娛樂服務、交通通信、醫療保健等消費支出提升。至於農村居民消費結構轉變上,也呈現與城鎮居民類似,主要對醫療保健及交通通訊的消費占比有明顯的提升。因此,對比1995年與2013年整體居民消費結構來看,隨著收入的提升,居民對基本生活所需(如食品)的消費占比顯著減少,但是對民生必須以外的醫療保健與交通通訊消費支出則有明顯的成長。
表2 中國大陸城鎮及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結構
單位:%
|
城鎮居民
|
項目
|
1995
|
2000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食品
|
50.1
|
39.4
|
35.7
|
36.32
|
36.23
|
35.02
|
衣著
|
13.6
|
10.0
|
10.7
|
11.05
|
10.94
|
10.55
|
居住
|
8.0
|
11.3
|
9.9
|
9.27
|
8.90
|
9.68
|
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
|
7.4
|
7.5
|
6.7
|
6.75
|
6.69
|
6.74
|
醫療保健
|
3.1
|
6.4
|
6.5
|
6.39
|
6.38
|
6.20
|
交通通訊
|
5.2
|
8.5
|
14.7
|
14.18
|
14.73
|
15.19
|
教育文化娛樂服務
|
9.4
|
13.4
|
12.1
|
12.21
|
12.20
|
12.73
|
其他
|
3.3
|
3.4
|
3.7
|
3.83
|
3.94
|
3.88
|
農村居民
|
食品
|
58.6
|
49.1
|
41.1
|
40.40
|
39.33
|
37.66
|
衣著
|
6.9
|
5.8
|
6.0
|
6.50
|
6.71
|
6.62
|
居住
|
13.9
|
15.5
|
19.1
|
18.40
|
18.39
|
18.62
|
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
|
5.2
|
4.5
|
5.3
|
5.90
|
5.78
|
5.84
|
醫療保健
|
3.2
|
5.2
|
7.4
|
8.40
|
8.70
|
9.27
|
交通通訊
|
2.6
|
5.6
|
10.5
|
10.50
|
11.05
|
12.01
|
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
|
7.8
|
11.2
|
8.4
|
7.60
|
7.54
|
7.33
|
其他商品及服務
|
1.8
|
3.1
|
2.2
|
2.30
|
2.50
|
2.64
|
資料來源:整理自《中國統計年鑑》。
|
根據前述可知,中國大陸居民消費結構隨著城鎮化及所得成長,對醫療保健等消費支出有顯著增加趨勢[1],加上中國大陸龐大人口數及人口高齡化等因素,民眾對於醫療保健服務需求蘊藏可觀的商機,因此,本文進一步聚焦中國大陸醫療服務發展概況與需求趨勢,探討中國大陸內需對臺灣醫療服務業發展之機會與挑戰。
二、中國大陸醫療服務需求趨勢
(一)「看病難、看病貴」為常態
整體而言,中國大陸醫療資源約80%都集中在縣、市級以上醫院,醫療資源過分集中在大城市、大醫院,不僅讓村鎮醫療機構沒有能力承擔起基本的醫療功能,同時,居民就必須進一步向大醫院集中,使大醫院的資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大醫院看小病、看常見病,且人滿為患,看病時間亦拖延。
其次,醫療費用上漲過快,平均每年成長超過20%,對於許多病患造成負擔。根據《2013中國衛生統計年鑑》,1995年人均門診醫藥費與住院費用分別為人民幣39.9元與1,667.8元,至2012年則大幅成長至人民幣192.5元與6,980.4元(表3)。另根據《2014中國城鎮家庭消費報告》指出,2008年第四次全國衛生服務調查結果,有近五成病患並未就醫,其中有近四成因經濟困難;另有近三成病患需住院而未住院,其中因經濟困難所致更有七成。
從上述調查結果與報告可知,即便中國大陸人均所得大幅增加,但由於醫療資源過度集中、醫療費用成長的速度快,因此中國大陸普遍存在「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
表3 中國大陸人均醫療費用
單位: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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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人均門診醫藥費
|
人均住院醫藥費
|
1995
|
39.9
|
1,667.8
|
2000
|
85.5
|
3,083.7
|
2005
|
126.9
|
4,661.5
|
2010
|
166.8
|
6,193.9
|
2011
|
179.8
|
6,632.2
|
2012
|
192.5
|
6,980.4
|
資料來源:整理自《中國衛生統計年鑑》。
|
(二)中國大陸醫療服務水準及品質待加強
根據《2014中國城鎮家庭消費報告》指出,中國大陸醫療服務水準品質仍有待加強。首先,中國大陸醫療服務品質不穩定,如醫護人員素質不佳、醫護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等;再者,醫院的服務水準並未顯著提高,例如醫護人員服務意識不強、不尊重患者、不注重患者隱私、未告知病患應有權利等,導致醫療糾紛頻傳。此外,醫療服務的可及性與公平性下降,如鄉村醫生與衛生人員人數並未提升,甚至有減少的趨勢,使得鄉村居民就醫相對困難。
即便中國大陸居民對醫療需求有明顯的提升,但是,現階段中國大陸醫療體系仍存有相當多的問題。且對比中國大陸的醫療服務發展水準與品質,臺灣醫療水準與品質確實具備相對優勢,若能切入中國大陸醫療服務市場,應能有所發揮。
(三)醫療需求三大商機:移動醫療消費、銀髮醫療消費、高端醫療消費
根據《2014中國城鎮家庭消費報告》彙整,中國大陸未來醫療消費趨勢包含有三:移動醫療消費(mobile health)、銀髮醫療消費、高端醫療消費。
首先,「移動醫療消費」是指隨著無線通訊技術進展以及對醫療設備需求增加,將行動科技與醫療照護服務結合,透過使用行動設備為病患提供監測與照護的醫療服務應用。此外,無線通訊技術還將帶動更多與醫療相關的市場領域,包括專為銀髮族開發的家庭監測設備,以及從醫療院所遠端監測病患情況的設備等。隨著移動醫療的觀念帶入中國大陸,對於慢性疾病患者、銀髮族或偏遠農村地區患者,醫療照護將可以更加完善。
再者,銀髮醫療消費是中國大陸醫療照護政策相當重要的一環。中國大陸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2012年底,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人,預估2020年將達到2.43億人,2025年將突破3億人。且到2050年,中國大陸銀髮需求將由現行人民幣1兆元擴大至5兆元。然而現行銀髮相關產品需求仍不足人民幣1,000億元,存在的供需缺口相當龐大。
第三,隨著城市中的大批中產階級迅速崛起,對於醫療服務也產生新的需求,例如注重服務品質與私密性、不願接受公立醫院就醫環境、對價格不敏感,或是享有高端的醫療保險,能夠承擔高額的醫療費用等,高端醫療消費也將是發展趨勢之一。根據《2014中國城鎮家庭消費報告》統計,目前中國大陸約3,000萬人有高端醫療服務需求。
(四)政府政策支持醫療服務業發展
鑒於收入提升進而帶動的消費結構改變,民眾對醫療服務需求有顯著提升,中國大陸「服務業十二五規劃」也積極發展健康服務業,統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升人民健康保障能力,並且合理規劃醫療資源,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另外也積極促進醫療護理、健康檢測、衛生保健、康復護理等健康服務業發展。
此外,2010年底,中國大陸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將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由限制類調整為允許類外商投資專案,逐步取消對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股比限制[2]。從2011年開始,香港、澳門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相繼獲准在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以獨資形式設立醫院。中國大陸現行高端醫療消費主要透過高端全科醫院(診所)、高端專科醫院(診所)與公立醫院高端服務部門。在高端全科醫院部分,北京、上海、廣州已有上百家高端醫療機構,多數為外資合資醫院。
2013年,中國大陸進一步公布〈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期望在2020年全面完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同時,豐富養老服務産品並完善市場機制,使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臺灣醫療服務業的機會與挑戰
(一)ECFA早收雖有爭取,進軍中國大陸醫療服務市場仍有挑戰
面對中國大陸醫療消費發展趨勢,臺灣在ECFA服務貿易早收爭取到允許臺灣企業在中國大陸設立合資醫院,並允許臺資企業在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設立獨資醫院,但現行赴中國大陸投資的開設獨資醫院的醫療業者仍有限[3],最主要的障礙在於醫護人員招聘。由於相關配套制度尚不完善,外資醫院在陸面臨很大的人才招募困難,好的人才多在公立醫院,又有保障,因此,外資醫院大多只能聘僱退休醫師或是經驗資歷較淺的醫師。另外,中國大陸居民對於民營醫院普遍仍存有負面的成見,因此仍以公立醫療體系為主軸。綜上所述,在人才受限且民眾普遍較信任公立醫院的情況下,臺商欲成立大型或綜合型醫院仍有很大的挑戰及門檻,若是成立專科醫院(如婦產科、眼科等)因門檻較低,可能較有機會。
其次,在ECFA服貿協議早收中,雖允許臺商設立獨資醫院,但純臺(外)資醫療機構未必較中外合資具有優勢。例如醫院專業用地方面,因醫療機構屬於特殊行業而有所限制,因此外資較不易取得醫院用地;又如行政便利性方面,中國大陸醫療機構可能涉及的相關政府單位十分龐雜,除中央及地方衛生部門、衛生監察、醫藥監察等系統外,尚有勞動、稅賦及工商管理等相關部門,外資機構需花費相當多的力氣與資源與相關部門建立互動。
再者,中國大陸近年積極推動醫改,將重點放在醫療保險、基層醫療、基本用藥、公共衛生及公立醫院改革五大項,目標在2020年全民都能得到醫療保障,改善人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在中國大陸醫改規劃下,「醫療產品採購制度」及「醫療產品保險給付制度」(簡稱醫保)將會對臺商進入中國大陸醫療市場帶來影響。在醫療產品採購制度方面,由於中國大陸已推動醫療產品統一採購制度,且採購細則和項目仍由各地方省(市)自定,因此是否能夠將產品納入地方省(市)的採購目錄對廠商甚為重要;在醫療產品保險給付制度方面,在中國大陸醫療機構與民眾使用的產品也偏向選擇醫保所指定的醫療產品,因此,臺商需積極讓產品納入醫保才有商機。
此外,在中國大陸醫改規劃下,加入醫保是臺資醫院進入中國大陸醫療市場的重要管道之一,然而臺(外)資醫院不易申請為醫保定點機構。雖然中國大陸《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並未對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申請成為醫保定點機構加以限制,但因申請納入醫保須通過各省政府的審批,審核十分嚴苛且手續複雜,對外資醫院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形成經營上的障礙。
(二)加速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爭取合理競爭環境,協助業者拓展中國大陸醫療內需商機
整體來看,雖然服務業臺商擁有和中國大陸同文同種的競爭優勢,但隨著中國大陸服務業市場積極開放,各國積極佈局中國大陸服務業,加上中國大陸積極扶植本土企業,未來臺商服務業者勢必面臨更激烈的競爭,因此,政府應加快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讓臺商服務業者能夠在中國大陸搶占市場先機。同時,中國大陸上海自由貿易區進行服務業的開放,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持續延宕,對臺商的競爭優勢恐將帶來負面影響。
另外,針對中國大陸消費轉變下,對於長期具有內需消費商機的醫療服務業等,政府也應積極運用適當管道,解決產業在中國大陸所面臨的經商障礙與潛規則,協助產業爭取合理的競爭環境,讓臺灣服務業品質、技術等優勢能夠進一步在中國大陸市場掌握利基。
(三)運用自由經濟示範區瞄準中國大陸高端醫療服務需求
由於我國醫療技術具國際水準,且醫療價格合理,服務品質優異,具有相當的發展誘因。諸如醫美、健檢、重症醫療及非緊急手術治療等,均相當符合中國大陸居民醫療服務消費的發展趨勢,同時亦帶動醫材、生技等周邊產業發展,甚或結合陸客來臺觀光熱潮,帶動異業服務整合商機,相當值得產業與政府共同推動。
因此,臺商除赴中國大陸發展,近年自由經濟示範區所推動的「國際健康產業」亦可作為瞄準中國大陸高端醫療服務需求之選項。讓產業不單單只是向外拓展,更可將商機吸引進來,讓臺灣醫療服務商機與發展更加可期。
【本文原載於《經濟前瞻》雙月刊,第158期,2015年3月12日】
[1] 即便中國大陸居民對交通通訊消費需求亦有顯著提升,惟交通通訊消費牽涉產業廣泛且聚焦不易,因此以醫療保健需求作為本文探討重點。
[2] 根據大陸商務部2014年公布之〈國家衛生計生委、商務部關於開展設立外資獨資醫院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醫函〔2014〕244號),目前僅允許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及海南省等七個試點省市醫院開放外資獨資,其餘省分外資持股仍設有70%的上限;港、澳、臺資則另有條件開放獨資。
[3] 中國大陸雖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進一步開放臺資企業可於中國大陸22個省會城市及4個直轄市設立獨資醫院;同時,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廣東省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養老機構及殘疾人福利機構,但因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尚未生效,因此未能進一步擴大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