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美國國會議員呼籲終止COOL法案

  美國眾議院農業委員會及牛肉與豬肉產業等相關業者,共同呼籲政府應該廢止《原產地標示法》(Country-of-Origin Labeling, COOL),以防止來自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可能貿易報復措施。

  美國農業委員會主席康納威(Michael Conaway)表示,COOL法案要求肉類製造商必須在零售包裝上標明動物的出生地、飼育地以及屠宰地,但此舉並非妥適作法。因此康納威和其他兩位議員約霍(Ted Yoho)、哈茲勒(Vicky Hartzler)將支持國會廢止此項法案。家畜及外國農產小組委員會之眾議員勞澤(David Rouzer)進一步表示,高價格與低效率正是COOL法案實施後,美國生產者和消費者所須付出的昂貴代價。

  實際上COOL法案及其後續修正法案,已在WTO受到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成功挑戰。加墨兩國在2008年向WTO提起爭端解決程序,認為COOL法案造成貿易扭曲,使其豬肉及牛肉產業受到損害,導致外國業者每年需額外負擔超過10億元的無謂成本。COOL法案在陸續經歷過WTO爭端解決小組與上訴審查程序後,被認為不符合WTO規則。之後美國為履行其義務而再次修正COOL法案,惟加拿大及墨西哥仍認為不符規定,故於2013年8月請求WTO成立「履行審查爭端解決小組」,小組裁定修正後的COOL法案仍有部分不符合WTO規定,美國爾後提出上訴,而WTO預計將會在今(2015)年5月18日公布最終上訴裁決結果。

  為準備WTO上訴審查程序,勞澤在其小組委員會中舉辦公聽會。在公聽會中,勞澤向全國牧牛人牛肉協會(the National Cattlemen's Beef Association)指出,美國國會必須盡快終止該法案,否則將可能會面臨來自加拿大和墨西哥每年高達20億美元的貿易報復。勞澤進一步表示,若WTO最終認定COOL法案不符合國際標準,後續將會允許加拿大和墨西哥對美國採取貿易報復措施,而對美國農業等相關業者造成嚴重損害。加拿大在2013年已列出擬向美國實施報復之若干產品,其中包括活體牛豬、乳酪、新鮮蘋果與櫻桃、米和紅酒。美國農業委員會主席康納威亦提到,COOL法案可能違反WTO相關規範,且美國政府為實施該法案付出龐大成本,但卻毫無實質收益,甚至對北美家畜交易市場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惟另一方面,全國農民聯盟(National Farmers Union)認為,美國政府應等待最後上訴結果公布後再做決定。該聯盟代表強森(Roger Johnson)指出,由於WTO建議的救濟程序相當複雜,故美國也許可以在不悖於該裁決結果的情況下,保留標示原產地資訊的部分措施,以符合美國消費者的需求。

  負責執行COOL法案的美國農業部部長維爾薩克(Tom Vilsack)指出,僅憑單純的行政措施恐怕無法解決此一議題,除非加拿大和墨西哥能具體說明可接受哪些措施之採行,否則便需由美國國會修改COOL法案。

【由彭文君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2015年3月27日;WTO Reporter,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