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同意在美國敗訴的情況下即刻暫停施行COOL法案

  美國眾議院撥款委員會(House Appropriations Committee)於今(2014)年5月29日通過的「2015年農業撥款法案(the fiscal year 2015 Agriculture Appropriations bill)」附加報告中指出,若WTO認定美國原產地標示法案(country of origin labeling, COOL)違反國際貿易規則,美國農業部長應立即暫停與COOL法案相關的規定。

  該委員會於附加報告指出,如果WTO爭端履行小組(compliance panel)裁定COOL法案內容與美國應盡之《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及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the 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的義務相悖,美國恐得面對由加拿大及墨西哥發動、且經濟影響高達20億美元的貿易報復行動。故此,若WTO在COOL法案爭議案的最終裁決中宣判美國敗訴,美國農業部部長應即刻暫停COOL法案的相關執法活動,並得透過聯邦政府公告通知社會大眾暫緩施行該法案的決定。

  此件爭議案的主軸為2013年5月間生效的「COOL法案最終規則」。根據該項法案規則,涵蓋肉類商品的標籤必須具體記載屠宰動物出生、飼養、屠宰等活動的地點;除此之外,該規則禁止在單一生產日期掺雜多種肉品的製作行為(the practice of commingling muscle meat produced during a single production day),同時禁止業者使用多國產地標籤(multi-country labels)。在美國頒布新規則之後,加拿大與墨西哥向WTO再次提出聯合告訴,控訴新版COOL法案內容仍充滿對外國肉品的歧視,並使得進口肉品在美國市場面對不平等的競爭環境;WTO爭端解決小組業已於2014年2月聽證本案雙方的論點,並持續審理該件爭議案。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認為,COOL法案的規則並不違反國際貿易義務,且能向消費者提供足以左右消費決定的重要資訊,但眾議院撥款委員會的報告卻指出,根據美國農業部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COOL法案對於消費者選購肉品的行為影響並不大。

  另一方面,加拿大於日前發布了一項為報復美國COOL法案而擬定的「高進口報復關稅清單(higher tariffs in retaliation)」,其重點產品項目包括牛肉製品、豬肉製品、乳酪、蘋果、楓糖漿、砂糖、麵條、馬鈴薯、酒、珠寶、辦公家具及床墊等;如果美國在本次爭議案上敗訴,上開高關稅清單預訂將在加拿大取得WTO授權及許可後即刻生效。加拿大農業部長瑞茲(Gerry Ritz)業已於5月底時公開表示,已敦促墨西哥政府跟隨加拿大的腳步,擬定類似的貿易報復名單。瑞茲向美國呼籲,COOL法案對於美國產業造成的傷害,遠遠超過其對於美國消費者的幫助;加拿大不會視而不見該等貿易問題,更不會對相關議題及其衍生的問題抱持閃爍不定的態度(Canada will not blink on this issue)。

【由吳子涵報導,取材自WTO Reporter,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