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由於全球化生產,現今有許多產品的最終端生產組裝多由開發中國家完成,而上游的研發及關鍵零組件生產則係在已開發國家進行。然由於統計國際貿易的方式是以一國所出口的產品價格計算,故即使僅分配到極小部分的利潤,出口最終產品的國家,其出口值仍包括所有中間財的成本,以及該國從事組裝的附加價值;導致產品的最終市場價值在統計上完全歸屬於完成最終財生產出口之開發中國家,而實際上在生產過程中創造較高比重的附加價值,並分配到較多利益的已開發國家反在國際貿易中出現大幅逆差,如是的現象亦導致國際間的矛盾與衝突。
WTO前秘書長拉米(Pascal Lamy)認為此問題對於貿易之影響甚鉅,且亦反映部分貿易規則當有所調整,故2007年起WTO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等國際組織即研究計算以附加價值衡量各國進出口貿易之統計方法。利用此種方式,各國的出口值將是以海關統計的出口金額扣除其中間財的進口金額。換言之,出口值將反映國內產業部門供應鏈的各環節所累積的附加價值。2013年1月,WTO與OECD首度公布部分國家以附加價值計算的進出口貿易金額,至2013年5月資料庫中已累計完成65個國家/區域(含台灣)的相關統計表。
目前資料庫中已建構的數據除包括各國依國別及產業別之進出口毛額、以附加價值計算的進出口金額之外,並計算製造業部份的顯示性比較利益(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RCA)指標。此外,資料庫中亦計算有各國各產業的出口中,由該國及其他貿易夥伴所創造之附加價值比重。故利用該等資料,除可瞭解各國各產業由其自身所創造之附加價值外,亦可用以觀察一國與其他國家在產業價值鏈上的關係與發展變化。惟由於此資料庫數據計算基礎為OECD所彙整之全球產業關聯表(input output table),故數據公布時間較為落後,目前資料庫中包括1990年、2000年、2005年、2008年以及2009年之國家/區域各產業相關數據。
以下即利用該資料庫中關於台灣的相關數據,探討台灣自1990年以來總體進出口及各產業附加價值進出口發展趨勢,並比較台灣與重要貿易夥伴的價值鏈關係發展趨勢,從而探討區域整合可能帶來之影響。
二、以附加價值衡量台灣總體及各產業對外貿易發展
利用資料庫中的相關數據,可整理2009年我國與十大貿易對象之間,利用毛額或附加價值衡量的貿易餘額如圖1所示。其中我國重要對外投資目的地國家,如中國大陸雖仍是我國重要順差來源國,但貿易餘額較利用進出口毛額計算之數據小。此顯示我國出口中國大陸之原物料係屬於我國進口關鍵零組件後加工再出口,故以附加價值計算將低於進出口毛額計算之結果。另一方面,我國對美國在新統計方法計算下則有貿易餘額上升的現象,此反映出我國在海外生產加工再出口至主要消費市場的生產型態,故在加回原為我國創造之附加價值,但在原計算方法下計入其他國家之產出後,我國對美國的順差加大,其中對德國、韓國甚至由毛額計算下的微幅逆差轉為順差。而日本及沙烏地阿拉伯則係為我國重要原物料進口來源國,在新計算方式下仍是我國最重要的逆差來源國,惟在反映國際產業鏈關係後,該逆差金額下降。
資料來源:OECD_StatExtracts,http://stats.oecd.org/Index.aspx?DataSetCode=TIVA_OECD_WTO;本研究自行整理。
圖1 2009年依附加價值計算台灣對前十大貿易對象之貿易餘額
此外,就個別產業而言,表1則為台灣各重要製造業別之進出口金額及可用以表示出口競爭力的「顯示性比較利益指標(RCA),在新統計方式計算下,台灣除「紡織品,紡織製品,皮革和鞋類」、「電氣和光學設備」、「交通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製造業,回收」等產業之外,其餘各產業皆為逆差,此外,上述產業在以毛額統計的方式下雖仍具貿易順差,但在新統計方式下,我國的貿易順差金額亦明顯下降。此外,在新舊統計方式下,我國各產業別的RCA指標差異不大,仍係在「電氣和光學設備」方面具高度國際出口優勢,「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及「基本金屬及金屬製品業」兩大產業具中等出口優勢[1],其餘產業在國際上則相對不具出口優勢。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具中等優勢的「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及「基本金屬及金屬製品業」在兩種統計方式下,由毛額統計下存在順差,轉為在附加價值統計下存在貿易逆差,表示我國此兩產業所進口他國創造之產品價值仍高於我國創造出口的附加價值,換言之,該兩產業的國際產業價值鏈中,較為關鍵之技術及零組件仍掌握於其他國家,我國生產時亦須仰賴他國之上游原材料與零組件。而台灣尤須注意「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產業部門在附加價值上的變化趨勢,該部門係台灣重要出口產業之一,但其中的多種產品在許多國家中卻是關稅稅率相對仍高的中間財,而我國生產上仍需仰賴其他國家的關鍵原材料或零組件,顯示我國在該產業的價值鏈中相對處於較為中游的地位,但卻未掌握關鍵技術或零組件之生產。故區域整合後形成的國際間產業合作及關稅下降,對此產業部門亦將產生較大的影響。
表1 2009年利用新統計方法計算之台灣各重要製造業貿易金額與顯示性比較利益指標
單位:百萬美元
產業別
|
以附加價值計算
|
以毛額計算
|
出口
|
進口
|
貿易
餘額
|
RCA
|
出口
|
進口
|
貿易
餘額
|
RCA
|
15T16:食品,飲料和煙草
|
985.8
|
4,641.4
|
-3,655.6
|
0.1
|
1,277.0
|
5,510.8
|
-4,233.8
|
0.1
|
17T19:紡織品,紡織製品,皮革和鞋類
|
4,701.1
|
2,031.8
|
2,669.3
|
0.6
|
7,023.6
|
2,661.3
|
4,362.3
|
0.5
|
20T22:木製品,紙張,紙製品,印刷及出版
|
972.5
|
2,930.5
|
-1,958.0
|
0.2
|
1,431.90
|
3,611.0
|
-2,179.1
|
0.2
|
23T26: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
|
20,653.9
|
23,544.5
|
-2,890.6
|
0.9
|
45,063.0
|
32,309.7
|
12,753.3
|
1.0
|
27T28:基本金屬及金屬製品業
|
10,994.6
|
13,339.3
|
-2,344.7
|
1.0
|
19,792.9
|
17,823.4
|
1,969.5
|
1.0
|
29:機械及設備製造業
|
5,917.4
|
11,299.4
|
-5,382.0
|
0.5
|
9,784.3
|
14,222.1
|
-4,437.8
|
0.5
|
30T33:電氣和光學設備
|
55,344.9
|
29,295.3
|
26,049.6
|
2.7
|
100,893.4
|
46,084.7
|
54,808.7
|
2.5
|
34T35:交通運輸設備
|
5,066.9
|
4,598.5
|
468.4
|
0.4
|
7,828.7
|
5,987.4
|
1,841.3
|
0.3
|
36T37:其他製造業,回收
|
2,227.9
|
1,807.4
|
420.5
|
0.5
|
3,353.9
|
2,328.0
|
1,025.9
|
0.4
|
資料來源:OECD_StatExtracts,http://stats.oecd.org/Index.aspx?DataSetCode=TIVA_OECD_WTO;本研究自行整理。
另利用該資料庫,亦可由2000、2005、及2009年之數據,觀察我國主要製造業的進出口發展趨勢。在新舊統計方式下我國主要製造業之貿易餘額整理如表2。對照於表1可發現,我國具高度競爭優勢之「電氣和光學設備造業」不僅在兩種統計方式下皆為順差,且即使是在2009年受到全球金融風暴之影響,我國貿易順差在過去十年中仍是呈現上升之趨勢。另一方面,「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及「基本金屬及金屬製品業」等具中度優勢的兩產業,則雖在兩種統計方式下出現順差轉逆差的現象,但在時間序列資料中卻有不同之發展趨勢。在「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產業方面,以毛額計算的貿易餘額已由逆差轉為順差,且順差金額逐漸增加,而以附加價值計算之貿易餘額雖仍為逆差,但逆差金額亦有下降之勢;而「基本金屬及金屬製品業」則在毛額計算方式下順差金額無明顯成長之勢,以附加價值計算下的貿易逆差亦無明顯減少之現象。顯見就目前的發展趨勢而言,我國或可透過自身的研發及參與區域整合以繼續保持甚至促進台灣在「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部門之出口優勢。
表2 台灣重要製造業在新舊統計方式下之貿易餘額
單位:億美元
|
以附加價值計算
|
以毛額計算
|
|
2000
|
2005
|
2009
|
2000
|
2005
|
2009
|
紡織品,紡織製品,皮革和鞋類
|
84.78
|
28.38
|
26.69
|
115.12
|
48.15
|
43.62
|
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
|
-49.89
|
-81.43
|
-28.91
|
-43.74
|
30.87
|
127.53
|
基本金屬及金屬製品業
|
-3.23
|
-61.2
|
-23.45
|
13.45
|
-32.35
|
19.7
|
機械及設備製造業
|
-67.09
|
-88.62
|
-53.82
|
-62.77
|
-73.62
|
-44.38
|
電子和光學設備製造業
|
34.44
|
274.32
|
260.5
|
262.53
|
574.11
|
548.09
|
交通運輸設備
|
-18.6
|
-22.85
|
4.68
|
-15.75
|
-16.54
|
18.41
|
資料來源:OECD_StatExtracts,http://stats.oecd.org/Index.aspx?DataSetCode=TIVA_OECD_WTO;本研究自行整理。
三、區域整合對台灣與重要貿易夥伴之產業價值鏈關係的可能影響
國際間的產業鏈關係,可因區域整合後,參與整合的成員間彼此降低貿易障礙,加強通關便捷化,進而促使產業各環節在該等國家之間生產後在彼此間的進出口交易成本下降,從而加強其彼此間的合作關係。而在此發展趨勢下,倘台灣未能即時參與,則將在進出口貿易方面處於相對較不利的競爭條件,故除非我國自身的研發能力足以使台灣產品在產業價值鏈中具有「獨步全球」之技術,否則我國在國際產業價值鏈中的重要性亦將大受影響。
就研發能量與成果而言,倘觀察我國2008至2012年重要製造業的企業部門研發經費占製造業企業部門研發經費之比重,以觀察我國研發資源在各產業之分布狀況,則利用行政院科技部「全國科技動態調查」數據可發現,我國製造業研發經費集中於「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一類,且其比重在資料期間仍有微幅增加之趨勢,顯示其研發經費的增加速度亦高於我國製造業研發經費之增加速度。此外,「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雖與「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的研發經費有甚大的差距,但為我國研發支出第二大的產業類別,且其占比有逐漸提升的趨勢。而配合前表1及2亦可發現,此兩產業類別亦是我國以附加價值計算下貿易餘額逐漸增加者。此或許顯示,台灣「化工和非金屬礦物製品」的研發已逐漸顯現成果,惟以目前的發展程度而言,在生產上仍需仰賴國外的關鍵原物料或零組件。
另為觀察自1990年代末期台灣產業逐漸朝全球化生產發展後,台灣與重要貿易夥伴之產業連結關係變化,表3彙整台、韓、日、及中國大陸出口中的附加價值主要來源國及其比重變化。觀察表中數據可發現,在全球化生產的發展下,台灣、日本、以及韓國的出口中,來自本國創造的附加價值比重皆有下降的趨勢,但其中日本下降幅度最小,且其出口中由日本創造的附加價值仍高達85.21%,顯示日本在全球化生產趨勢下,仍掌握主要關鍵技術及零組件之供應。而台灣則除本身創造的附加價值比重逐漸下降之外,日本、美國、歐盟等技術水準較高的國家/區域在我國出口中的附加價值比重亦皆逐漸下降,而中國大陸與東協國家之比重則逐漸上升,顯示我國產業連結與中國大陸與東協愈發密切,但與技術水準較高的國家/區域之連結關係則已逐漸下降,此對我國產業升級與技術進步恐將產生較不利之影響。
反觀韓國,在全球化生產的發展趨勢下,韓商亦將勞力密集的產業環節移往其他國家進行生產,導致其出口中由自身創造的附加價值比重快速下降,甚至下降幅度較台灣為大。但觀察其出口中附加價值的主要來源國家及比重變化卻可發現,除來自中國大陸與東協國家的附加價值比重增加外,日本與美國的附加價值比重亦已由1990年代末期至2000年代初期的下降趨勢,至近年來顯現出上升的趨勢;而歐盟在韓國出口中的附加價值比重亦大致呈現上升趨勢,顯示韓國與該等技術層次較高的國家之產業連結關係實在全球化生產中更加密切。
而就台灣最重要的出口市場,中國大陸方面,其在全球化生產中雖屬於相對較下游的生產基地,但隨著各不同國家至中國大陸投資,其自身即逐漸建立起較為完整的產業鏈,故中國大陸的出口中,自身創造的附加價值已止跌回升,自2005年以來逐漸出現上升趨勢。此外,日本、美國、歐盟、東協與中國大陸的產業鏈關係皆在資料期間更趨密切,上述各國/區域在中國大陸出口中的附加價值占比皆明顯增加,其中日本、歐盟、以及美國的產業連結亦可能有促進中國大陸技術進步及產業升級的效益。而相對於上述各國/區域,韓國與台灣在中國大陸出口中附加價值占比的上升幅度則相對較小,其中台灣的增加幅度又小於韓國,此顯示台灣在亞洲產業鏈中的地位可能為其他國家取代之危機。
由於台灣對外貿易以中間財為主,過去台商在外投資後與台灣之間產生「投資帶動貿易」的現象係維持台灣朝產業中上游發展,及帶動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來源之一。但在前述已可觀察到的亞洲產業價值鏈關係發展趨勢中,以及台灣目前研發所能帶動技術提升之能量,區域整合對台灣在亞洲產業鏈關係的影響恐將較關稅下降對貿易之影響更為嚴重亦更為長遠。
表3 台灣、韓國、日本、及中國大陸出口中附加價值主要來源國及其比重變化
附加價值來源國
|
日本
|
韓國
|
美國
|
中國大陸
|
台灣
|
歐盟
|
東協
|
各國占台灣出口附加價值比重
|
1995
|
10.49
|
1.30
|
7.14
|
1.10
|
64.16
|
5.65
|
2.78
|
2000
|
9.97
|
2.03
|
6.62
|
1.47
|
64.63
|
4.23
|
3.35
|
2005
|
7.89
|
3.06
|
4.95
|
3.55
|
57.76
|
5.84
|
4.42
|
2008
|
6.88
|
2.63
|
5.23
|
5.50
|
52.24
|
4.41
|
4.80
|
2009
|
6.74
|
2.48
|
4.50
|
5.41
|
58.48
|
3.72
|
4.42
|
各國占韓國出口附加價值比重
|
1995
|
5.91
|
76.29
|
4.48
|
1.05
|
0.47
|
3.66
|
1.47
|
2000
|
6.75
|
67.07
|
6.43
|
1.80
|
0.61
|
3.90
|
2.56
|
2005
|
5.75
|
62.28
|
4.92
|
3.32
|
1.19
|
5.65
|
3.40
|
2008
|
4.53
|
56.58
|
4.11
|
5.28
|
0.99
|
5.29
|
3.75
|
2009
|
5.10
|
59.36
|
4.58
|
4.76
|
1.12
|
5.26
|
3.77
|
各國占日本出口附加價值比重
|
1995
|
93.15
|
0.36
|
1.79
|
0.31
|
0.22
|
1.17
|
0.72
|
2000
|
90.09
|
0.60
|
2.54
|
0.65
|
0.40
|
1.64
|
1.17
|
2005
|
86.25
|
0.76
|
2.38
|
1.33
|
0.53
|
2.22
|
1.60
|
2008
|
80.65
|
0.78
|
2.55
|
2.08
|
0.53
|
2.68
|
2.21
|
2009
|
85.21
|
0.64
|
2.20
|
1.68
|
0.48
|
2.12
|
1.74
|
各國占中國大陸出口附加價值比重
|
1995
|
2.37
|
1.13
|
1.78
|
88.13
|
1.11
|
1.60
|
0.87
|
2000
|
3.99
|
1.76
|
2.46
|
81.19
|
1.71
|
3.07
|
1.35
|
2005
|
5.72
|
3.73
|
3.80
|
63.61
|
3.08
|
5.94
|
3.71
|
2008
|
4.36
|
2.87
|
3.40
|
66.73
|
2.19
|
5.33
|
3.31
|
2009
|
4.38
|
2.93
|
3.64
|
67.37
|
2.20
|
5.34
|
3.37
|
註:東協資料中不包括柬埔寨、寮國;歐盟資料不包括克羅埃西亞。
資料來源:OECD-WTO TiVA 資料庫,本研究加總計算
四、結語 區域整合往往能促成全球供應鏈網絡之形成及成員間彼此的產業連結程度,而現今我國應關心的是,在區域整合趨勢下該如何維持台灣在產業價值鏈中的重要性,以及國內廠商和海外台商間的供應鏈關係。然讓人感到擔憂的是,海內外台灣企業之間的供應鏈關係,似乎隨著台商對外投資並逐漸在地化而趨弱。此外,在面對各區域整合快速形成,且韓中FTA和中日韓FTA亦逐漸成形的局勢中,如何利用台日原有之合作基礎,促成台日在不同產業上下游的合作,維繫或進而加強台日合作與產業供應鏈關係,亦為我國當前重要課題。
而在全球價值鏈方面,自1990年代起,我國廠商因國內勞動及土地成本上升而將勞力密集的生產環節移往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自此,我國便逐漸成為國際上重要的資本移出國,並在國際分工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留在國內生產的產品亦由終端消費產品轉型升級,朝向發展重要零件或附件等中間財的生產及出口。未來若各國重視全球價值鏈的概念,並重新審視或開放調整進口措施之時,對於我國中間財及零附件的出口俾將有所助益。另一方面,至海外投資的台商若能在海外以更低的成本取得由台灣生產出口的中間財或原物料,則產業隨客戶外移的情況亦可隨之減緩,進而減緩我國因產業生產外移而造成的失業問題。換言之,若利用我國在全球價值鏈中所掌握的生產環節,具技術優勢的關鍵零組件、以及我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競合關係為出發點,以產業互補合作的角度與重要的經貿對象國簽訂相關協定,不僅將有助於我國產品對外拓展市場,亦將有助於我國產業之發展。
[1] 參照日本貿易振興協會(Japan External Trade Organization, JETRO)所設定之標準,該指標可分為下列四級:2.5≦RCA:該產業出口競爭力極強;1.25≦RCA≦2.5:該產業出口競爭力次強;0.8≦RCA≦1.25:該產業出口競爭力中等;RCA≦0.8:該產業出口競爭力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