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要求東南亞國家在WTO架構下對台開放金融服務業營業限制

WTO(世界貿易組織)杜哈回合談判將服務業列入重點議題之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中華經濟研究院在本(2004)年11月2日舉辦的「WTO最新進展巡迴說明會」會後的分組座談中表示,在金融服務業中,台灣希望東南亞國家─例如要求新加坡、泰國及馬來西亞等會員國─進一步開放其市場,允許台灣證券商前往設立分公司及子公司。 國貿局多邊貿易組副組長黃麗惠指出,在證券部分,台灣重點要求的國家為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泰國等會員,要求針對商業據點等進行開放,例如允許台灣證券商前往設立分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新加坡初始承諾中已對證券業減少限制。 在保險部分,因部份國家對台灣保險業者設立聯絡處、分公司及合資仍有限制者因素,因此我國重點要求國家為馬來西亞、香港、菲律賓及泰國,其中馬來西亞在2002年11月台馬部長級經貿諮商會議中承諾開放台灣保險業前往設立辦事處及再保險分公司,未來將持續追蹤馬來西亞是否有依約列入WTO承諾中。 在銀行部分,黃麗惠表示,台灣重點要求國家為印尼、馬來西亞、泰國及菲律賓等東南亞會員,要求放寬外國銀行設立當地分支機構、存放款及自動提款機等限制規定。【由林艾蓉取材自蕃薯藤新聞網,http://news.yam.com/cna/fn/200411/20041102350768.html,200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