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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國際經濟:台灣國際競爭力評比-加入WTO 10年成果之檢視與評析

  回顧過去10年我國在國際競爭力與投資環境的全球排名表現,均有相當程度的提升與改善,該趨勢主要可從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的《世界競爭力報告》(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WCY)、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的《全球競爭力報告》(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GCR)與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經商環境報告》(The Doing Business)等國際組織或機構定期公布的評估及統計資料,見其端倪。

  前述IMD、WEF與世界銀行對競爭力與經商環境之相關名詞界定、評比方式、指標項目與受評比對象皆不盡相同(詳如表1所示),且各項指標數據蒐集來源與指標評比之計算方式歷來皆有微幅調整,甚至曾進行若干大幅變動。因此在進行相關分析前,必須考量事項有二:第一,WEF與IMD雖係目前國際間有關國家競爭力評比最具權威性的兩種評估指標,但由於兩機構自1996年以後即開始各自採用不同的評估架構,獨立進行國家競爭力的定期評估。關於兩機構對競爭力的定義、採用評比結構、指標體系與評估報告公布時間均有不同的情況下,兩種評比體系的評估結果自然有所分歧。因此在觀察近10年我國國家競爭力變化時,本研究的分析重點係以從不同評比體系、不同評估角度反映我國國家競爭力的強、弱勢指標及其變化,供政府與各界參考為主,而非嘗試調和各種不同指標體系間的差異。【註1】

表1 IMD、WEF與世界銀行關於競爭力及經商環境評比比較表
IMD《世界競爭力報告》 WEF《全球競爭力報告》 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
發布時間 每年5月 每年9月 每年9月至11月間
競爭力定義/發布目的 一個國家營造與維持國內環境,使企業持續創造更多價值,並使國民繁榮富足的能力。(IMD, 2013) 由要素、政策、制度等組合所決定之國家生產力等級。(WEF, 2012: 4) 《經商環境報告》旨在提供一個公正且客觀的測量工具,協助評估全球各國/經濟體經商環境的良莠,並作為各國政府改善經商環境的依據。
受評比國家(或經濟體)數量 60(2013年) 144(2012年) 185(2012年)
評比資料來源 主觀調查指標占1/3,量化指標占2/3。(IMD,2013) 主觀調查指標達30%,量化指標占70%。(WEF,2008) 主要分為兩類:其一為「對各國法律條文和管制規定的檢視」;其二則係「各個衡量項目在特定國家的官方規範下所需花費的時間、程序和成本」。
評比計算方式 1.將60個國家246項指標(130項為統計指標、116項為問卷指標,但87項背景指標不納入計算)進行標準化;
2.將標準化數據乘上權數(統計指標權重為1,問卷指標權重為0.51);
3.將中項20項指標的加權後(每一個中項要素權重固定為5%)數值,求其算術平均數;
4.進行整體排名。
1.將細項指標(問卷資料或統計資料)轉換為分數;
2.在較高階的指標計算上,依其權重進行計分,三大指標包含12項支柱,其中「基本需求」包含4項支柱(各占25%)、「效率增強」包含6項支柱(各占17%)、「創新因素」包含2項支柱(各占50%);
3.計算國家競爭力分數並據以排名。
採用簡單平均法計算各項指標個別排名與總排名。
指標構成 包涵四個分項指標,各分項下另有五個中項指標,以及總計333個細項指標。 三個大項指標、12個支柱要素、111個細項指標。 十項關於經商環境之指標。
資料來源:整理自IMD、WEF與世界銀行。

  第二,由於採用不同國際評比之評估體系,仍可能因評估體系的差異,而使相關評估分析出現難以聚焦的問題,此時挑選經濟規模、結構或地理區域相近的國家進行比較,將對本研究分析議題的聚焦有所助益。【註2】鑒於韓國與我國對外經貿存有較大的直接競爭關係,而新加坡則為區域內國際競爭力評估的主要標竿國家,因此本研究在分析我國於各別國際競爭力評比與投資環境的表現方面,將一併考量韓國與新加坡同時期的表現,以進行相關指標的參考比較,並客觀反映我國於國際競爭力及投資環境上的相對變化情況,藉以呈現在相同評比指標及其標準中,我國與韓國、新加坡等亞太競爭對手國之相對競爭優劣勢情況,並供政府未來持續維持我國優勢指標及改善弱勢指標之參考依據。

一、我國過去十年在IMD世界競爭力評比的表現

  根據過去10年IMD《世界競爭力報告》的評估顯示(詳見表2),我國整體競爭力已從2004年全球整體排名第12名,歷經2009年排名全球第23名的低點,晉升至2011年的全球第6名,至2013年則由前一年的全球第7名退居至全球第11名。同時期,在分項競爭力項目的評比方面:我國在IMD之「經濟表現」評比從全球排名第22名,進步至全球第16名;「政府效能」評比從全球第18名,進步至全球第8名;「企業效能」排名更從全球第6名,至2010年與2011年躍升為全球第3名,但在2013年卻下滑至第10名;而「基礎建設」排名部分則從全球第18名,進步為全球第16名。

  惟若與鄰近國家韓國相比,我國過去10年整體競爭力排名均優於韓國,在分項競爭力項目上,除2007年,韓國曾在「基礎建設」排名上領先我國,其他各年我國排名均優於韓國。至於在「政府效能」及「企業效能」的排名方面,我國過去10年的排名亦領先韓國,特別是2004年至2013年,在「企業效能」的排名上,超前韓國最多(2009年雖因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而退步至全球第22名,但仍領先全球排名第29名的韓國),每年領先幅度大致保持19名以上的差距。上述評比結果不僅凸顯出我國私部門無論在生產力、效率、勞動市場成本與勞資關係、勞動力素質、銀行及股票市場效率、企業財務管理、經營實務與態度及觀念方面較韓國更具競爭力,同時私部門在前述各細項指標上的良好表現,也成為我國在2010年與2011年於「企業效能」之分項競爭力項目的全球排名上,締造過去10年來最大幅度進步(與2009年相比,進步了19名)與最佳排名等佳績的動力來源。

  此外,相較於新加坡過去10年來領先亞洲與其他歐美先進國家競爭力的優異表現,特別是2010年整體競爭力排名位居全球第一的亮麗成績,我國未來無論在「經濟表現」、「政府效能」、「企業效能」與「基礎建設」等方面的競爭力提升上,均應將星國列為標竿國家之一,以從中汲取適合我國國情的相關經驗,作為我國持續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的參考目標。

  當前最值得關注的是,根據今(2013)年5月甫公布之《世界競爭力報告》顯示,我國無論在「整體排名」、「經濟表現」、「政府效能」、「企業效能」與「基礎建設」四大評比指標都較去(2012)年退步。在前述評比指標中排名下滑較為顯著的分項指標包括:「經濟表現」由去年的第13名下滑至今年的第16名,其中的「國內經濟」與「就業」,皆由第18名退居第24名,「價格」亦由第6名退至第26名;「政府效能」由從去年的第5名下滑至今年第8名,其中「財政情勢」與「社會結構」微幅上升,但「制度架構」及「經商法規」的排名則是略為下滑,分別由第15名及第18名下降至第16名與第20名;「企業效能」由2012年的第4名明顯滑落到第10名,其中的「生產力及效率」由第12名衰退到第20名,其他如「勞動市場」、「金融」、「經營管理」、「行為態度及價值觀」等指標的排名皆有微幅下滑的情況,分別由第12名、第11名、第1名與第4名,下降至第15名、第12名、第5名與第6名;「基礎建設」排名由2012年的第12名下跌到第16名,其中的「基本建設」、「技術建設」、「科學建設」、「醫療與環境」皆出現退步情況,排名分別由第18名、第4名、第7名與第26名,下滑至第19名、第5名、第13名與第30名,但「教育」指標排名則是略有上升,從第24名進步為第21名。上述評比結果固然顯示,國際經濟景氣低迷對我國競爭力所造成的影響,但我國未能就全球景氣變化針對各項評比指標之內涵做出適時的因應調整,例如實質GDP表現相對他國遜色、強化投資誘因、刺激股市與鬆綁外勞法令等事項,不符社會期待與需求、公共支出不足及電信投資占GDP比重顯著下滑等因素,皆是造成今年IMD總體排名與各分項排名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


表2 IMD評估我國與韓國、新加坡近10年「世界競爭力」排名一覽表
國別 年度 整體排名 經濟表現 政府效能 企業效能 基礎建設
中華民國 2004 12 22 18 6 18
2005 11 17 18 6 16
2006 17 25 23 13 18
2007 18 16 20 17 21
2008 13 21 16 10 17
2009 23 27 18 22 23
2010 8 16 6 3 17
2011 6 8 10 3 16
2012 7 13 5 4 12
2013 11 16 8 10 16
韓國 2004 31 41 32 25 24
2005 27 38 28 27 20
2006 32 36 41 38 22
2007 29 49 31 38 19
2008 31 47 37 36 21
2009 27 45 36 29 20
2010 23 21 26 27 20
2011 22 25 22 26 20
2012 22 27 25 25 20
2013 22 20 20 34 19
新加坡 2004 2 5 1 5 9
2005 3 5 2 5 6
2006 3 4 2 7 5
2007 2 4 1 4 3
2008 2 3 1 2 3
2009 3 8 1 4 8
2010 1 5 2 1 11
2011 3 5 2 2 10
2012 4 9 2 2 8
2013 5 13 3 8 12
註: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每年 5月公布《世界競爭力報告》,2013年公布之報告有60個國家納入評比。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IMD於2004年至2013年期間公布之《世界競爭力報告》。

二、我國過去十年在WEF全球競爭力評比的表現

  另外,由近10年WEF《全球競爭力報告》的排名觀察(詳見表3-1)可知,在2004年前WEF仍以「總體經濟環境」、「公共制度」與「科技指標」三項構面評估各國成長競爭力(Growth Competitiveness)【註3】時,我國成長競爭力在2003年至2004年的排名分別為全球第5名與全球第4名,均領先同時期韓國與新加坡的表現。其中最具競爭力的大項評比項目為「科技指標」,特別是在「創新」分項指標的排名上,為我國較具優勢的項目之一。

  其次,在2005年WEF增列「基本需要」、「效率增強」與「創新因素」三項構面來評估各國全球競爭力(Global Competitiveness)後,我國於當年全球競爭力排名雖落於新加坡(全球第5名)之後,名列全球第8名,但仍領先韓國(全球第19名)。其中,「效率增強」大項下之「高等教育與訓練」的分項指標,以及「創新因素」之大項評估項目,與其所包含的「企業成熟度」與「創新」等分項指標,則為我國當年同時領先韓國與新加坡的四項優勢指標項目。

  後續於2006年至2012年期間,我國在WEF全球競爭力指數的排名表現上,僅有2007年與2008年曾落於韓國之後,其餘包括2006年、2009年至2012年的全球競爭力排名均優於韓國。與過去WEF之不同指標的評估結果相符,我國近七年的全球競爭力排名仍以「創新因素」【註4】部分最具優勢。整體而言,我國在此期間於該大項指標及分項指標的競爭力排名大致優於韓國,僅2007年在「創新因素」上的排名落於全球排名第7的韓國之後,位居全球第10名,但仍領先新加坡(全球排名第13名的)。惟WEF於2012年調整「創新因素」之細項指標,將「核准專利數」(Utility Patents)修改為「『專利合作條約』(Patents Co-operations Treaty, PCT)專利申請數比率」,而新指標尚無台灣的資料,使我國過去表現亮眼之「創新因素」指標自2011年排名全球第10名下降至2012年的第14名。【註5】另外,在「效率增強」之大項指標中,我國於同時期在有關「勞動市場效率」的排名表現方面,亦領先韓國較多,歷年領先名次大致保持在2名至60名之間。

  惟在特定大項指標及其分項指標排名部分,我國與新加坡及韓國相比,仍有不少評估項目有待改進,包括:

  第一,在「基本需要」的大項評估項目裡,我國過去在「體制」指標表現較為遜色,但在2008年至2012年間,我國在「體制」指標之全球排名皆呈現逐年進步情況,至2012年已累積進步14名,顯示我國已持續針對此項指標評比內容進行改善工作。其次,在「總體經濟環境」指標的表現方面,2006年至2012年間我國全球排名均落於韓國之後,排名差距在14名至18名之間。由於我國經濟係以出口導向為主,對外貿易向為我國經濟發展命脈,2009年因受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使得我國「總體經濟環境」排名由全球第18名,退步至全球第25名。2010年雖回升至全球第21名,但2012年再度下滑至全球第28名,由此凸顯出我國相對於韓國,在總體經濟環境上因應景氣波動能力所受衝擊的結構性問題更為嚴重。建議未來應朝致力產業均衡發展,分散出口與強化內需市場等方向努力,以提升我國在「總體經濟環境」排名上的表現。

  第二,在「效率增強」的大項評估項目中,我國在2011年與2012年的「商品市場效率」、「勞動市場效率」與「金融市場發展」(即2009年以前之「金融市場成熟度」指標)評比排名上皆有顯著提昇,惟在部分細項指標表現較為弱勢的項目可能將成為我國進一步提昇國家競爭力的主要障礙之一。以2012年的評估排名來看,排名居於受評比國家數後半部(即排名全球第72名以後)的弱勢細項指標計有「貿易關稅」(全球第73名)、「僱用與解僱的實施」(全球第86名)、「解雇成本」(全球第101名)與「婦女占勞動力的比例」(全球第84名)與「法律權力指數」(全球第89名)等。 建議未來我政府宜就前述各弱勢項目指標持續研擬與落實相關改善對策,俾利於我國整體國際競爭力的有效提升。


表3-1 WEF評估我國與韓國、新加坡近10年「全球競爭力」排名一覽表
國別 年度 成長競爭力排名 總體經濟環境 公共制度 科技指標
總體經濟環境 總體經濟穩定 政府浪費 國家信用評等 公共制度 合約與法規 貪污 科技指標 創新 資訊通信科技
中華民國 2003 5 18 9 20 24 21 24 19 3 2 7
2004 4 9 6 13 25 27 31 24 2 2 9
韓國 2003 18 23 6 30 27 36 34 38 6 7 11
2004 29 35 27 57 29 41 43 50 9 7 18
新加坡 2003 6 1 2 1 17 6 7 5 12 15 6
2004 7 1 1 1 18 10 10 7 11 13 4

表3-2 WEF評估我國與韓國、新加坡近10年「全球競爭力」排名一覽表(續前表)
國別 年度 全球競爭力排名 基本需要 效率增強 創新因素
基本需要 體制 基礎建設 總體經濟穩定 健康與初等教育 效率增強 高等教育與訓練 商品市場效率 技術準備度 創新因素 企業成熟度 創新
中華民國 2005 8 19 22 15 23 32 6 6 8 6 8 13 7
韓國 2005 19 20 3 20 5 30 20 19 32 11 17 19 15
新加坡 2005 5 38 1 5 9 69 2 8 4 1 14 20 9

表3-3 WEF評估我國與韓國、新加坡近10年「全球競爭力」排名一覽表(續前表)
國別 年度 全球競爭力排名 基本需要 效率增強 創新因素
基本需要 體制 基礎建設 總體經濟環境 健康與初等教育 效率增強 高等教育與訓練 商品市場效率 勞動市場效率 金融市場發展 技術準備度 市場規模 創新因素 企業成熟度 創新
中華民國 2006 13 19 30 21 22 8 15 5 14 16 47 13 16 7 13 6
2007 14 19 37 20 26 6 17 4 17 22 58 15 16 10 14 9
2008 17 20 40 19 18 20 18 13 14 21 58 15 16 8 12 7
2009 12 18 38 16 25 15 17 13 14 24 54 18 17 8 13 6
2010 13 19 35 16 21 11 16 11 15 34 35 20 17 7 13 7
2011 13 15 31 20 22 11 16 10 11 33 24 24 16 10 13 9
2012 13 17 26 17 28 15 12 9 8 22 19 24 17 14 13 14
韓國 2006 23 24 42 23 5 34 21 21 28 47 49 12 14 17 23 14
2007 11 14 26 16 8 27 12 6 16 24 27 7 11 7 9 8
2008 13 16 28 15 4 26 15 12 22 41 37 13 13 10 16 9
2009 19 23 53 17 11 27 20 16 36 84 58 15 12 16 21 11
2010 22 23 62 18 6 21 22 15 38 78 83 19 11 18 24 12
2011 24 19 65 9 6 15 22 17 37 76 80 18 11 18 25 14
2012 19 18 62 9 10 11 20 17 29 73 71 18 11 17 22 16
新加坡 2006 8 3 3 3 16 47 4 17 2 2 5 6 66 13 16 9
2007 7 3 3 3 24 19 6 16 2 2 3 12 50 13 16 11
2008 5 3 1 4 21 16 2 8 1 2 2 7 41 11 14 11
2009 3 2 1 4 35 13 2 5 1 1 2 6 39 10 14 8
2010 3 3 1 5 33 3 1 5 1 2 2 11 41 10 15 9
2011 2 1 1 3 9 3 1 4 1 2 1 10 37 11 15 8
2012 2 1 1 2 17 3 1 2 1 2 2 5 37 11 14 8
註:
1. 世界經濟論壇(WEF)自1996年以降,每年約於9月份公布《全球競爭力報告》,受評比國家數每年均有變動,最近發布之2012年報告有144個受評比國家(2004年有104國、2007年有131國、2008年有134國、2009年有133國、2010年有139國、2011年有142國)。此外,《全球競爭力報告》之評比項目亦經過多次調整,2006年WEF正式將原總體(overall)指標名稱由「成長競爭力」(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改為「全球競爭力」(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鑒於前述兩種指標概念指涉意涵不盡相同,無法直接比較,本表依照WEF不同時期之評比指標及細項指標調整情況,將2003年至2012年各項排名情況分三段表格呈現,俾利於本研究之進行。
2. 本表所列2006年各項指標及排名數據係引用2007年報告之更新資料,其與2006年發布之指標項目及排名數據有較大差異。
3. 2010年WEF將2009年的「金融市場成熟度」(Financial market sophistication)更名為「金融市場發展」(Financial market development),「總體經濟穩定」(Macroeconomic stability)更名為「總體經濟環境」(Macroeconomic environment),前述兩分項評估項目之細項指標亦略有調整。
4. n/a表示該筆資料未列為當年評比項目或報告中未載明該筆評比資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WEF於2003年至2012年期間出版之《全球競爭力報告》。

三、我國過去七年在世界銀行「經商環境」評比的表現

  在投資環境的改善方面,依照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的評估,我國近7年來的經商環境排名雖有顯著改善(2008年曾退步至全球第61名,至2012年大幅提升至全球第16名,5年內進步45名),但仍落於韓國同時期的排名表現,且與連年蟬聯全球排名第一的新加坡相去較遠(詳見表3)。其中,我國排名較具優勢的分項評估項目為「破產處理」(原為「關閉企業」,意指市場退出障礙之程度高低),而排名有顯著進步的分項評估項目則集中在「開辦企業」、「申請建築許可」、「投資人保護」與「繳納稅款」等四項。究其原因,應是我國於2008年10月後,開始針對世銀經商環境評估的弱勢指標,加速研擬與執行相關改善措施促成。

  在「開辦企業」大項評估項目的改善作法方面,2008年我國於該項評估項目排名為全球第119名,但在實施包括簡化企業申設流程、修正「公司法」廢除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規定、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廢除勞保卡寄送制度等相關具體行政改革之後,我國於2009年及2010年在相同調查項目的排名即大幅提升至全球第29名與全球第24名,累計我國近5年在該大項評估項目排名進步達103名。另外,在有關改善「申請建築許可」評估項目方面,自2009年起,內政部協調包括台北市在內的各縣市政府積極推動建築相關規範之法規透明化、程序效率化原則,共同推動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單一窗口發照作業,強化分級管理制度及相關消防、污水下水道申請程序之簡化等工作後,促使我國在該項評比的排名快速上升,由2006年排名全球第148名至2012年晉升為全球第9名,前後相比進步139名,係近年來我國於各項評比排名中進步幅度最為突出之項目。【註7】

  至於,其他包括「聘雇員工」、「財產登記」、「獲得信貸」、「投資人保護」、「繳納稅款」與「執行契約」等項目評比的改善,我國也已於2009年7月,在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下特別成立「國際評比改善專案小組」,並於2010年4月由行政院核定通過「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經商環境改革評核作業要點」,開始持續推動我國經商環境的改革。例如,在「繳納稅款」之大項評估項目的改善方面,近年實行的改革措施包括:1. 2009年5月2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5%、25%改採單一稅率20%,2010年6月又將該項稅率從20%降為17%,並溯及至2010年起施行;2.持續推動普及企業網路申報及繳稅作業,簡化繳交文件及縮短繳納時間;3.檢討刪減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頁次及內容,減少申報書填寫及資料準備時間,使其從原調查之220小時減少至68小時;以及4.其他簡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容,包括減少準備資料及填寫申報書時間,以及增加繳納稅款管道等。前述各項具體改善措施,已使我國該大項評估項目排名從2008年全球第100名,提升至2012年全球第54名。【註8】"

  回顧我國整體經商環境排名雖已由2006年的全球第47名,進步為2012年的全球第16名,但相對於同時期的韓國從全球第23名,進步為2012年全球第8名,以及新加坡近7年來始終保持全球第一的優異表現,我國在推動全面自由化,藉此提升國內商業經營環境的全球競爭力方面,仍需投注更多心力加以改善。

  整體而言,有關我國未來可進一步改善之相關弱勢指標方面,在國內經濟部分,由於我國近年來受國際貿易、就業情況與物價波動等因素影響使得國內經濟表現未如預期。其次,在財政情勢方面,則因政府財政短絀影響公共支出致使基礎建設、科技發展等推動趨緩。另外,在法規體制與經商法規環境方面的排名表現,亦顯示出民間與企業對政府在強化投資誘因上,實有更大之需求與期待,凡此種種皆係影響整體國家競爭力良窳之重要課題。

  爰建議未來我國除應持續透過簡化及鬆綁境內管制措施,以有效提升國內整體投資環境品質外,更應進一步推動國內經濟的自由化,具體作法包括研提刺激投資誘因(如刺激股市、放寬資本流動規範)、促進公私部門協力管道,結合民間資源推動重大建設(如結合民間資金提升電信投資)、結合科專研究協助產業創新,厚植經濟發展能量(如落實產學知識轉移),並加速我國與國際接軌及產業升級速度,俾利於早日達成大幅提升國內經商環境品質與競爭力的既定目標。


表4 世界銀行評估我國與韓國、新加坡歷年「經商環境」排名一覽表
國別 發布年 經商環境總排名 開辦企業 申請建築許可 電力取得 聘僱員工 財產登記 獲得信貸 投資人保護 繳納稅款 跨境貿易 執行契約 破產處理(原為關閉企業)
中華民國 2006 47 94 148 n/a 154 24 48 60 78 42 62 4
2007 50 103 128 n/a 148 24 48 64 91 29 92 13
2008 61 119 127 n/a 159 26 68 70 100 30 88 11
2009 46 29 97 n/a 153 30 71 73 92 33 90 11
2010 33 24 95 n/a n/a 32 72 74 87 17 90 10
2011 25 16 87 3 n/a 33 67 79 71 23 88 14
2012 16 16 9 6 n/a 32 70 32 54 23 90 15
韓國 2006 23 116 28 n/a 110 67 21 60 48 28 17 11
2007 30 110 22 n/a 131 68 36 64 106 13 10 11
2008 23 126 23 n/a 152 67 12 70 43 12 8 12
2009 19 53 23 n/a 150 71 15 73 49 8 5 12
2010 16 60 22 n/a n/a 74 15 74 49 8 5 13
2011 8 24 26 11 n/a 71 8 79 38 4 2 13
2012 8 24 26 3 n/a 75 12 49 30 3 2 14
新加坡 2006 1 11 8 n/a 3 12 7 2 8 4 23 2
2007 1 9 5 n/a 1 13 7 2 2 1 4 2
2008 1 10 2 n/a 1 16 5 2 5 1 14 2
2009 1 4 2 n/a 1 16 4 2 5 1 13 2
2010 1 4 2 n/a n/a 15 6 2 4 1 13 2
2011 1 4 3 5 n/a 14 8 2 4 1 12 2
2012 1 4 2 5 n/a 36 12 2 5 1 12 2
註:
1. 世界銀行自2003年公布《2004年經商環境報告》起,每年9月至11月間公布《經商環境報告》,2012年10月公布之《2013年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13)計評比全球185個經濟體。
2. 由於世界銀行在2005年以前所公布的年度報告,僅列有整體排名,未公布各分項排名,為求比較分析時的一致性,本研究僅臚列世界銀行於2006年至2012年公布之指標與排名資料。
3. 在指標項目變化方面,世界銀行於2010年公布之年度報告,僅將「招募員工」(Employing workers)列為參考指標,且未列入排名;其次,世界銀行於2011年發布之《2012年經商環境報告》中,首度使用「電力取得」(Getting electricity)指標,並將「關閉企業」(closing a business)改名為「破產處理」(resolving insolvency)。
4. n/a表示該筆資料未列為當年評比項目或報告中未載明該筆評比資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世界銀行於2006年至2012年出版之《經商環境報告》。

【本文原載於經濟部研究發展委員會,102年度「國內外與中國大陸經濟情勢發展與我經貿策略規劃」6月情勢月報】


【註1】 本文主要係增補修改自葉長城、陳建州,〈經貿自由化系列專題(五):台灣加入WTO十年在國際經貿領域排名表現之分析〉,《WTO電子報》,第269期,(2011年7月8日)。 有關WEF與IMD評估指標差異的探討,可參閱承立平等人(2010)之研究。
【註2】 有關類似的研究建議可參閱Cho & Moon (2005)之研究。 
【註3】 「成長競爭力指標」(Growth Competitiveness)係由J. Sachs與M. Porter於2001年所發展的一項概念工具,其關注國家未來5至8年中長期的經濟成長潛力,並以競爭力指涉國家提高經濟成長率,與持續增進人民生活水準的能力,而屬於側重動態評比的指標概念。爾後,因「成長競爭力指標」無法準確描述各國現況與其競爭態勢,因此WEF決定另外委由哥倫比亞大學的Xavier Sala-i-Martin與哈佛大學的Elsa V. Artadi兩位學者開發新的指標,即「全球競爭力指標」(Global Competitiveness)。WEF於2005年首次選取包括體制(institutions)、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總體經濟(macroeconomy)、健康與初等教育(health and primary education)、高等教育與訓練(high education and training)、市場效率(market efficiency)、技術準備度(technological readiness)與創新(innovation)等9項支柱(pillar),作為該指標的評比項目。迄2007年,全球競爭力指標已擴增為3大項指標與12項支柱,因此其評比範圍已較過去「成長競爭力指標」更為廣泛。
【註4】 WEF有關「創新因素」的評估,主要包括了「企業成熟度」與「創新」兩個分項指標,而兩分項指標又包括了下列評估細項:首先,「企業成熟度」的評估細項主要為國內供應商的數量及品質、產業群聚發展狀況、競爭優勢的本質、價值鍊的寬廣度、國際物流的控制程度、生產過程的成熟度、行銷範圍與企業管理階層的授權等;而「創新」部分的評估細項則有創新能力、科技研發機構的品質、公司研發支出、產學合作、政府對先進技術品的採購、科學家及工程師人力的豐沛程度、發明專利數等。
【註5】 World Economic Forum,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2-13 (Geneva: World Economic Forum), p. 10.
【註6】 World Economic Forum,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2-13 (Geneva: World Economic Forum), p. 339.
【註7】 內政部營建署,「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申請建築許可指標排名大躍進 全球第9名」新聞稿,2012年10月24日,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5496&Itemid=54(最後瀏覽日期:2013年6月4日)。
【註8】 本研究相關參考資料,係參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政策推動的重點及成果」,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7308&ex=2(最後瀏覽日期: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