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WTO「競爭政策與多邊貿易體系」研討會及「貿易與競爭互動工作小組」1999年第一次例會報告

參加WTO「競爭政策與多邊貿易體系」研討會及「貿易與競爭互動工作小組」1999年第一次例會報告 壹、背景說明 一、貿易與競爭政策互動工作小組係依據一九九六年新加坡部長會議之決議而成立,目的在討論會員所提貿易與競爭政策互動相關議題,包括政府及私人企業之各種反競爭措施,以決定值得WTO 架構進一步考量之任何事項。該決議並要求總理事會隨時檢討本工作小組之工作,並於兩年後(即一九九八年底)決定工作之進行方式。所定期限於一九九八年底屆滿時,本工作小組經激烈爭辯後同意繼續進行相關之教育性工作,並獲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份總理事會同意,惟未明訂延長工作之期間,此將留由總理事會視情況另作決定。 二、本工作小組自一九九七年七月召開首次年度例會以來,迄本(一九九九)年四月份之本次例會,共計召開八次會議。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均派員與會,國貿局則是首度派員參加例會。 三、有關工作小組議題討論方面,本次例會就以下三項議題進行討論: (一)國民待遇、透明化及最惠國待遇等WTO基本原則與競爭政策相互間之關連性,以及競爭政策原則與WTO基本原則相互間之關聯性。 (二)促進會員間之合作與溝通之方式,包括技術合作。 (三)競爭政策對達成WTO目標之貢獻,包括國際貿易之推廣。 四、有關「競爭政策與多邊貿易體系研討會」部份,係由WTO秘書處與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CTAD)、世界銀行等機構共同舉辦,由各國產官學專家先就前述本次例會所要討論之三大議題發表相關專題演講及論文,並由各會員加以討論,以達到教育及交換意見之目的。此類研討會大多於年度例會前一日召開,迄本次為止,共計已舉辦三次。本次研討會共有十五名各國產官學專家發表演講及論文。 貳、貿易與競爭政策互動工作小組例會會議討論重點 一、國民待遇、透明化及最惠國待遇等WTO基本原則與競爭政策相互間之關連性與反之亦然。 (一)WTO秘書處提出(WT/WGTCP/W/114)- 此為WTO秘書處應貿易與競爭政策工作小組所準備之背景資料,主要說明WTO現有協定中含有國民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及透明化原則之條文規定、範圍、例外規定、應用方式等,以供會員討論本年度前述三項議題時參考。 1. WTO國民待遇原則之規定:GATT第三條、GATS第十七條、TRIPS第三條。 2. WTO最惠國待遇原則之規定:GATT第一條、GATS第二條、TRIPS第四條。 3. WTO透明化原則之規定:GATT第十條、GATS第三條、TRIPS第六十三條。  (二)歐聯提出(WT/WGTCP/W/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