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後應關心的貿易與環境議題

加入WTO後應關心的貿易與環境議題 清華大學經濟系教授 黃宗煌 壹、前言 經過長期的奮鬥,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的願望即將實現,從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的立場以及提升國民經濟福祉的目標而言,自是一件值得慶幸的大事,然而凡事總有正反兩面,在期待加入WTO的正面效益之際,勢須以更審慎的態度研析可能隨之而來的負面效應,並設法未雨綢繆。 值得我們重視的負面效應或可概略歸納為三項:分配效果、環境效果、以及政策與制度整合的壓力。分配效果係指加入WTO後所產生之效益與成本在不同經濟主體之間的分配情況,這包括:部門間的分配、不同區域間的分配、不同所得階級間的分配等。環境效果則可泛指金融環境、財政環境、投資環境、政策與制度環境、環境品質與生活素質等面向所受的影響。政策與制度整合係指本國為了因應各種新環境而在政策與制度上應有的整合與變革;舉例而言,部會之間的組織或職能性整合(此即「平行性的整合」)、中央與地方分工及協調機制的整合(此即「垂直性的整合」)、貿易政策與環境政策之間的整合、整合的程序與工具等,都是加入WTO「之後」(事實上應該「之前」)不可忽視的重點。 本文僅針對加入WTO後貿易與環境的議題加以申論,第一節首先說明GATT中有關環境的規範,第二節概述WTO所關切的貿易與環境議題,第三節分析貿易與環境的關聯,最後則提出一些尚待省思與努力的方向,並做為各界賢達未來群策群力的重點。 貳、GATT中與環境有關的主要規範 GATT於1948年制訂之時,其直接目的只在於貿易自由化,為達「充分利用資源及促進生產與交易」等目標時,均只考慮短期成本的問題,並未顧及資源利用所造成的環境損害,更沒有特別考慮到永續發展的問題。當時環境問題並非大家關心的焦點,爾後各回合的談判對環境的考慮也極其有限;事實上,「環境」這個字眼一直到1994的最後定案中才出現。GATT 之所以一直未重視環境問題,或可歸因於:(1)GATT的本文內容一直少有修正;(2)GATT向來均以提倡自由貿易為焦點。 早先歐洲自由貿易協定(EFTA)之會員國雖曾提案設立常設委員會,藉以解決未來環境與貿易的問題,但卻遭否決(大部份開發中國家均持反對立場)。當烏拉圭最終協議接近完成階段,此建議才得到更積極的討論,最後方以折衷方式,在新成立的WTO中明白揭示對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