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海上絲綢之路建設與中國大陸參與國際經濟合作
新海上絲綢之路是中國大陸實施國際經濟合作戰略的樞紐和載體,沿線不僅囊括中國大陸已建立一體化經濟關係的國家和地區(如東南亞),更延伸至中國大陸致力拓展經濟一體化關係的國家和地區(如北非、西歐、美洲)。其對中國大陸國際經濟合作戰略的支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以港口為依託,構建與沿線各國各地區的利益交會點,加強中國大陸與各國各地區的海上互聯互通。
2. 通過單邊、雙邊或多邊合作,拓展中國大陸與東亞各國各地區構築的近海航線與遠洋航線網路,為新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提供安全的海洋通道,形成新型跨國聯合航運體系。
3. 通過港口與航線帶動沿線港城一體化發展,從而促進沿線港口城市自由貿易園區發展,消除阻礙沿線各國各地區經貿自由化的體制與機制障礙,擴大市場准入,推動重點領域對外開放,為沿線國家和地區間自由貿易與產業發展提供載體。
4. 率先推進中國大陸-東協乃至東亞地區經濟合作模式升級,支持中國大陸-東協自貿區升級版建設,為《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談判提供經濟與制度基礎。
二、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的功能研究透視
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位優勢顯著,合作範圍廣,以海洋為樞紐的泛北部灣區域合作無疑將成為中國大陸—東協自由貿易區建設和新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探路者、先行者、示範者和受益者。從2007年首屆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論壇召開至今已經7年,合作機制和專案逐漸實施,合作不斷,從共識走向實踐。其價值和現實意義在發展中也逐步凸顯,不僅是經濟上的優勢互補,整體提升,還為領土主權等爭議問題提供緩衝機制。正因如此,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提出以來,得到有關各方及專家學者的高度認可和積極回應,也得到中國大陸中央的肯定與支援。
隨著「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的提出到發展,多數國內外學者對於該領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的特點、問題、可行性及解決辦法(余光輝,2008;古小松,2009;曹劍飛,2010等);主要研究角度有區域金融合作角度、產業結構角度、法律角度、旅遊合作角度、城市群建構角度及港口合作角度(朱堅真,2008;劉又堂,2009;劉曉平,2009;麥文翰,2010等),而對於其他地區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對接問題的研究十分有限,其中,李世澤(2007)對泛珠三角與泛北部灣區域合作的對接問題進行研究,其由從地緣關係的緊密性、交通條件的通達性、資源稟賦的互補性、經濟狀況的層次性、產業結構的梯度性五個方面,對泛珠三角與泛北部灣合作對接的必要性問題進行了分析。但是,目前對於「台灣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這一問題的研究還很少。與此同時,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對新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支持,尚未引起學界和兩岸決策部門的關注。相應地,與此相關的港口建設、港口合作及跨境航運體系構建等也未引起相應重視。
三、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是兩岸(桂台)合作支持新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切入點
1. 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為兩岸(桂台)合作參與新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提供了足夠空間
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是由中國大陸地方(尤其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提出的次區域合作。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所具有的非機制性、主題多樣性、次區域性、海洋合作特性,以及其與中國大陸-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密切關聯性,為廣西與台灣合作提供了足夠空間。泛北部灣合作的主要內容被確定為海上合作。台灣經濟既是典型的外向型經濟體,也是典型的海島型經濟體,其經濟起飛乃至發展過程中,海洋作為交通動脈和資源來源的功能發揮特別顯著。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是中國大陸唯一與東協水陸相連的區域,且已與台灣開通海上直航。也正因如此,桂台合作依託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的獨特區位優勢,借助台灣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的成功經驗,合作建設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形成面向東協的海洋經濟發展的模式與體系,契合中國大陸-東協自由貿易區建設和泛北部灣合作的主題。
2. 台灣要擺脫經濟「邊緣化」困境需要兩岸(桂台)合作面向東協
台灣與東協的經貿關係一直處於不斷地變化中。資料顯示,2011年,台灣與東協的貿易總值約843.64億美元,較2010年,2011年的貿易總值增加19.08%;2012年,台灣與東協的貿易總值約880.64億美元,較2011年,2012年的貿易總值增加4.43%,增幅比去年降低14.65個百分點。可見,近年來台灣和東協的貿易往來呈現逐步放緩的趨勢。
過去以來,台灣與東協雙方貿易往來的變化,一向隨著東協內部經濟整合及區域內貿易而增加,特別是2002年以後東協分別與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等主要經濟體簽署FTA,由此產生的貿易與投資轉移效應,使台灣在東協對外經貿中的地位有所下降。王敏(2011)通過進一步計算1998~2010年以來,台灣對泛北五國及其對台灣貿易結合度指數變化發現,該五國對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而台灣對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有所降低。
2010年中國大陸-東協自由貿易區(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CAFTA)如期建成,為東亞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快速發展奠定基礎。中國大陸-東協自由貿易區建成後,由於台灣不能享受零關稅待遇,在產品競爭中逐漸失去優勢,而且由於這種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為政府主導型,所以台灣被排除在外,在東亞經濟一體化格局中面臨的「邊緣化」困境愈發顯著。如何擺脫這一困境,以更大的優勢參與到東亞經濟一體化進程中,是當前台灣境內經濟發展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本文認為,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是目前範圍化形勢下台灣參與東亞經濟合作的最佳切入點。台灣通過與廣西合作,共同推動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擴大交流和經貿往來,以此為平臺,逐步以兩岸認可的方式開拓東協市場,建立與東協的經濟一體化關係,是其鞏固和拓展東協市場的最有效途徑之一。
3. 兩岸(桂台)合作建設新海上絲綢之路是CAFTA和ECFA對接的有效途徑
中國大陸-東協海上經貿聯繫既是新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起點,也是當前中國大陸推動對外政策的重點。在CAFTA如期建成之時,中國大陸和台灣也簽署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ECFA的簽訂不僅使得兩岸經濟合作有了機制保障,開始步入制度化軌道,還反映了台灣希望擺脫邊緣化困境的願望,以及中國大陸希望找到合適方式來促使台灣融入東亞經濟一體化的誠意。當然,CAFTA和ECFA的有效對接可以實現這一目的,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會見台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先生時指出:「兩岸可以適時務實探討經濟共同發展、區域經濟合作進程相銜接的適當方式和可行途徑,為兩岸經濟合作增添新的活力。」
但要如何實現這一對接?目前來看,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具備實現這一對接的基本條件,它不但是中國大陸-東協區域經濟合作下重要的次區域經濟合作,且其中幾個成員國也是東協的主要成員國,具有一定主導性。中國大陸廣西地區作為銜接CAFTA和ECFA的樞紐,具有良好的地緣條件,符合國家政策大方向。台灣若能與廣西合作,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之中,隨著論壇次數和議題的增加、拓展,必定會引致CAFTA和ECFA兩協定的交叉和利益累加,在共同發展原則和共同利益的促使下,相信兩個協定的合理銜接也會逐步躍上日程。
四、兩岸(桂台)共同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建設新海上絲綢之路的經濟效應:側重於台灣
如果台灣與廣西合作,加入泛北部灣經濟合作,隨著台灣「邊緣化」影響的逐步消除,台灣對東協的貿易額是否又會重新上升?以及是否會在泛北經濟合作中產生有利的經濟效應?有必要對此做出判斷。
從台灣在國際產業分工體系中的地位看,目前,台灣正處於由「托球手」向核心層經濟體提升的過程中,其產業分工地位僅次於美、日及西歐已開發國家,與東亞的韓國、新加坡等處於同等水準。廣西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古小松的一項研究認為,台灣與港澳地區均位於華南沿海或是海島,經濟發展水準相對較高,與泛北部灣國家有較高的互補性。基於此,本文從生產網路構建的角度出發,採用比較優勢的計算方法,對台灣與泛北主要國家的貿易結構作出分析,從而預測台灣與廣西合作共同推動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後,整個泛北部灣經濟體系的發展潛力。
1. 資料來源和計算結果
從經濟綜合實力看,區域內各合作方的經濟綜合實力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具體如表1所示。為便於研究台灣與區域內國家的產業互補性,筆者分別選取三類國家之一作為代表,如新加坡、汶萊、越南。
表1 泛北部灣合作區域綜合經濟實力分類
類別
|
國家和地區
|
第一類
|
新加坡、中國大陸(香港)
|
第二類
|
馬來西亞、泰國、汶萊、中國大陸(廣東)
|
第三類
|
菲律賓、印尼、越南、中國大陸(廣西)、中國大陸(海南)
|
衡量一國(地區)貿易競爭優勢的指標有很多,本文採用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RCA)對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四個地區出口商品比較優勢的基本特徵及其變化趨勢進行分析。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是美國經濟學家巴拉薩(Bela Balassa)於1965年測算部分國際貿易比較優勢時採用的方法,它通過該產業在該國出口中所占的份額與世界貿易中該產業占世界貿易總額的份額之比來表示,剔除了國家總量波動和世界總量波動的影響。其計算公式為:
RCAij=(Xij/Xit)/(Xwj/Xwt)
其中,RCAij表示i國(地區)第j種商品的顯示比較優勢指數;Xij表示i國(地區)j種某產品的出口值;Xit代表i國(地區)某產品的出口總值;Xwj代表世界j種某產品的出口值;Xwt代表世界某產品的出口總值。如果RCAij>1,則說明i國第j種產品具有顯示性比較優勢;如果RCAij<1,則說明i國(地區)在j種商品的生產上沒有顯示性比較優勢。何菊香(2009)在對金磚四國比較優勢的分析中,採用聯合國貿易發展委員會的國際貿易分類標準(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將出口貿易品細分為資源密集型、資本技術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三大類產品,其中資源密集型包括SITC 0~4的五類初級產品,資本技術密集型包括SITC 5、7類產品, 勞動密集型包括SITC 6、8、9類產品。筆者據此計算出四國不同類型的產業部門RCA指數。具體見表2。
表2 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CA)
|
台灣
|
新加坡
|
汶萊
|
越南
|
年份
|
資源密集
|
資技密集
|
勞動密集
|
資源密集
|
資技密集
|
勞動密集
|
資源密集
|
資技密集
|
勞動密集
|
資源密集
|
資技密集
|
勞動密集
|
2006
|
0.73
|
1.11
|
1.03
|
0.32
|
3.09
|
0.58
|
2.73
|
0.48
|
0.50
|
0.93
|
0.21
|
0.87
|
2007
|
0.71
|
2.38
|
0.88
|
0.27
|
2.55
|
0.50
|
2.88
|
0.45
|
0.48
|
1.05
|
0.33
|
1.88
|
2008
|
0.64
|
2.56
|
0.56
|
0.22
|
2.88
|
0.51
|
3.12
|
0.43
|
0.47
|
1.07
|
0.35
|
1.13
|
2009
|
0.34
|
3.01
|
0.73
|
0.24
|
2.17
|
0.54
|
3.11
|
0.38
|
0.25
|
1.20
|
0.32
|
1.19
|
2010
|
0.40
|
3.11
|
0.55
|
0.21
|
2.73
|
0.48
|
3.06
|
0.52
|
0.26
|
1.17
|
0.41
|
1.23
|
2011
|
0.32
|
3.02
|
0.47
|
0.18
|
2.44
|
0.46
|
2.83
|
0.68
|
0.31
|
1.18
|
0.38
|
2.04
|
2012
|
0.31
|
2.89
|
0.41
|
0.17
|
2.41
|
0.43
|
2.72
|
0.77
|
0.16
|
1.56
|
0.45
|
2.05
|
資料來源:根據UNCTAD資料和APEC資料計算得出。
|
2. 結果分析
從上述表中可以看出台灣的比較優勢主要在於資本與技術密集型行業,RCA遠大於1,且基本呈現遞增趨勢,而傳統資源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行業優勢在逐漸減弱。這一點和新加坡相似,競爭性大於互補性,但是由於當今世界經濟港口的合作越發重要,物流發展更為迅速,分工的進一步精確,雙方以水準型產業分工為主的合作還是潛力巨大。
台灣和越南、汶萊相比,各自比較優勢明顯:越南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占優勢,隨著中國大陸工作力優勢的減弱,越南無疑是台灣下游產業鏈的最佳選擇,而這對於推動越南經濟發展也意義重大。再者,越南資源密集型行業數值基本接近1,汶萊的資源密集型行業數值遠大於1,資源優勢突出,尤其是海洋資源極為豐富;而台灣的海洋經濟發展較為成熟,無論是港口資源的整合利用,還是海洋資源的勘探和開發,都處於該地區的領先水準,這恰好可以促進台灣境內的資本與技術密集型行業發展,形成優勢互補,契合泛北部灣合作的主題。
泛北部灣合作的成員大多屬於二、三類,這決定了台灣與廣西合作參與其中合作模式大多會屬於垂直分工型,互補性多於競爭。所以,從台灣和其他泛北部灣合作成員目前的產業結構和比較優勢角度看,台灣與廣西合作推動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將帶來更多正面的經濟效應。
五、兩岸(桂台)共同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建設新海上絲綢之路的外溢效應
除上述的經濟效應外,台灣參與泛北部灣合作,與大陸共同建設新海上絲綢之路的外溢效應也很明顯。近年兩岸交流的日益頻繁,得益于經貿往來的密切聯繫。但是,隨著東協國家日漸壯大以及區域經濟一體化整合趨勢的推動,東協國家不容忽視。共同參與合作,構建共同利益網,有利於東亞經濟共同進步和政治穩定;而被動發展,不積極參與發展共同市場,會逐漸被「邊緣化」,不但是經濟層面,甚至會影響文化和政治層面。所以,台灣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有利於兩岸建立更和諧的關係,探討形成兩岸共同參與亞太經濟整合的新模式。
另一方面,歷史的原因決定南海問題長期存在,而且其解決方式具有不可預測的複雜性和敏感性。保持該領域經濟長久持續發展以及和諧穩定意義重大。中國大陸和菲律賓、越南都曾因主權問題產生衝突,而台灣作為南海上的重要地區,也持續以不同的方式捍衛南海的主權。互不讓步、更深的衝突只會阻礙彼此的經貿往來,影響經濟發展。譚麗琳(2007)認為,地緣因素是領土糾紛產生的地理基礎,而地緣經濟則在邊界糾紛的解決中具有重要功能。因而通過經濟合作方式,利用經濟合作的外溢效應為政治合作創造條件,不失為一條有效途徑。而且,泛北部灣合作戰略擬議中的合作專案如合作勘探、開發南海海域的油氣和礦產資源,海上交通、旅遊合作以及海洋環保合作等,都直接涉及到各國經濟發展的切身利益。由於泛北部灣合作目前尚處於起步階段,其戰略合作的專案還在進一步擬定中,如果專案可以順利實施,那麼,區內成員之間密切的經濟聯繫將會形成一條重要的利益鏈條,台灣與廣西合作,共同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專案,這將有利於促進兩岸合作共同維護南海的長期和諧。
由於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目前仍是一個非機制化的區域經濟合作,因而,台灣是否以機制化方式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必須由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決定。但若以泛北部灣經濟合作作為兩岸合作共同參與東亞經濟合作的切入點和過渡帶,其作用與功能是可以預期的。在此認識主導下,可以借鑒兩岸經濟整合經驗,走功能性一體化向制度性一體化發展的漸進道路。另一方面,台灣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論壇的方式也可以借鑒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經濟整合的成功經驗,如1991年APEC會議創造的新加坡模式和WTO架構下,港澳與內地的CEPA模式均成功解決了國家主體與單獨關稅區共同參與國際經濟整合的問題。然台灣具體以何種方式參與、如何參與,尚待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