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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情勢分析:「中」美簽署減碳協議後印度成為下一個焦點

發展動態

美國與中國大陸於今(2014)年11月共同簽署減碳協議後,印度對於氣候變遷議題的立場與動向倍受關注,特別是印度係當前全球第三大碳排放國,且印度近年在國際場合咸表示為顧及自身經濟發展情況,將選擇減緩碳排放成長速度,而非設定碳排放量高峰期的確切時間。

聯合國氣候談判會議於今年12114日在利馬舉辦,期間印度森林與環境部長暨會議代表雅瓦德卡(Prakash Javedekar)不斷呼籲,全球氣候協定應兼顧「減緩」(mitigation)與「調適」(adaptation)之間的平衡,已開發國家必須提高其減緩的企圖心,並儘快承諾對開發中國家提供財務與技術上的資源,協助開發中國家推動因應氣候變化的各種工作。如今,利馬氣候談判會議已做出符合印度等開發中國家期待之結論,將有關減緩、調適、資金、技術轉讓與能力建構及行動透明度等不同面向議題納入會議結論文件,此文件最終將成為2015年巴黎氣候談判會議的談判基礎文件。

【主要資料來源:DNA India20141210日;The Indian Express20141212日;UNFCCC20141214日】

重點評析

印度面對「中」美碳減排協議衍生之壓力下,其對碳減排議題之主要思考問題有二:首先是已開發國家在2020年之前的碳減排負擔是否移轉到2020年之後?這將影響開發中國家肩負碳減排壓力之多寡。其次,新的氣候變化機制對印度經濟發展的影響程度,此涉及印度自身是否具備評估與推動碳減排之各種能力?

首先,關於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對於氣候變遷責任問題之思考面向上,印度認為無論是歐盟稍早前宣布的2020年碳減排目標,或美國宣布之2025年碳減排目標,咸屬非具企圖心之碳減排作法,此將使得開發中國家在2020年以後承擔更多的碳減排壓力。此外,已開發國家所宣布之碳減排作法,內容中僅強調其對碳排放的削減貢獻,但未提及資金援助與技術分享等方面的承諾內容。然在現實面,開發中國家在執行碳減排工作上,無論是在資金來源與技術上,尚須仰賴已開發國家之奧援,方能真正落實碳減排相關工作。

其次,關於印度自身是否具備評估與推動碳減排能力,目前印度在評估與設定碳減排目標上,因欠缺可靠的資料以推估適切之碳減排高峰年,也因此難以決定印度之減排目標是否定於2020年、2030年或其他時間。其次,印度碳排放的成長幅度未如中國大陸快速,其他包括石化燃料儲備量、石化發電量等亦無法與中國大陸相比。準此,印度認為,中國大陸相關作法不見得可適用在印度的碳減排工作。

短期內,為因應國際社會要求其推動碳減排之壓力,印度可能運用如下具體行動作為回應,包括:(1)落實「第十二個五年計畫」(Twelfth Five Year Plan)關於發展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與提高能源效率等措施;(2)依據印度國內不同產業活動之分析研究結果,調整印度過去於哥本哈根會議公布之排放密度目標;(3)基於上述第(1)點與第(2)點之成果,向國際宣示印度已針對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問題採取實質行動。(陳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