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封面故事>區域貿易協定興起 WTO越來越弱

2017/12/11 06:00

WTO秘書長為巴西籍阿茲維多。(歐新社)

編譯楊芙宜/專題報導

世界貿易組織(WTO)為當代最重要國際經貿組織,建立了一個多邊貿易體系的法律和制度化架構,減少國際貿易障礙,並促進更自由、公平競爭及可預測性的全球貿易。WTO這個源於二次戰後建立的多邊貿易體系主要功能在為會員仲裁不公平貿易案例,不過由於杜哈談判走走停停、多邊貿易協定達成不易,近年來各國尋求洽簽自貿協定或區域貿易協定,使WTO威信飽受衝擊。

GATT到WTO 追求市場開放

WTO前身1948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GATT僅是一項管理多邊貿易的論談機制協定,本身並非國際組織,締約國在1986年起的烏拉圭回合(即第8回合)談判至1993年底結束,談判內容涉及非關稅措施、服務業、智慧財產權、爭端解決、紡織品、農業等,並決定設立WTO。1994年GATT各國在摩洛哥部長會議簽署設立WTO的相關協定,WTO遂於隔(1995)年1月1日正式設立。

WTO目前有164個會員及22個觀察員,官網介紹「WTO是全球唯一處理國家間貿易規範的國際組織」,創建和指導的三大原則在於追求市場開放、會員間給予「最惠國原則」和「無歧視待遇」的保證、會員間貿易活動透明度的承諾。WTO主要活動包含協商降低和消除關稅等貿易障礙,商議國際貿易行為的管理規則,例如反傾銷、反補貼、產品標準;管理和監督WTO貿易規範在商品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相關智財權的適用;解決會員間相關協議詮釋和適用的爭議等等。

部長會議2年開會一次

WTO最高決策機構是由會員代表組成的部長會議,通常每2年開會一次,可任命WTO秘書長,並依會員請求、在WTO相關規範內作成決議。部長會議下設總理事會、爭端解決機構(DSB)、貿易政策檢討機構,負責日常事務運作。在部長會議休會期間,總理事會代為執行職權、負責日常決策,並監督下轄各理事會運作;總理事會也召開DSB,來處理貿易爭端案件。

總理事會下設貨品貿易理事會、服務貿易理事會、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理事會,掌理相關貿易規範的執行,並另設貿易與環境、貿易與發展、區域貿易協定等5個委員會。其他常務與服務由設在瑞士日內瓦的WTO秘書處提供協助,現任秘書長為巴西籍阿茲維多(Roberto Azevedo)。

WTO一般性決議採「共識決」,如無法達成共識時,則投票以多數決達成決議,每一會員一票。除部長會議和總理事會的決定為過半數通過外,多邊協定的解釋案、特定會員義務豁免的決議採4分之3多數通過,多邊貿易協定解釋與修正案決議則依條文性質決定,新會員加入以共識決為原則。

台灣以個別關稅領域名義加入

台灣於2002年元月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名義正式加入WTO,於瑞士日內瓦派設常駐WTO代表團,持續積極參與2001年11月展開的「杜哈發展議程」談判,由於涉及農業、發展、爭端解決、環境、與貿易有關的智財權、市場准入、規則、服務業及貿易便捷化等多項議題,多年前談判走走停停,各會員間屢生歧見及宣告破局。

不過,WTO在2015年12月在肯亞奈洛比召開的第10屆部長會議達成多項成果,除了涵蓋農業及低開發國家發展議題的「奈洛比系列共識」、通過阿富汗及賴比瑞亞加入之外,更重要的是完成「資訊科技協定擴大」(ITA 2)談判,對201項產品逐步實施關稅減讓,這是WTO成立以來第1個達成的關稅減讓協定;多數會員已於2016年7月、中國同年9月開始實施,台灣估計每年帶來的進出口關稅淨利達8.2億美元(約246億台幣)。

貿易便捷化 台灣增千億效益

其次,「貿易便捷化協定」(TFA)在2017年2月生效,是WTO成立22年來第一個生效的新多邊協定,也完成杜哈談判議程中一項,估計可促進台灣GDP(國內生產毛額)增加38.58億美元(約1067.4億台幣),經濟效益不亞於關稅調降。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彙整資料顯示,杜哈談判仍未完成的議題包括農業境內支持、市場進入、出口競爭,以及非農產品市場准入、服務業、發展、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及規則談判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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