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FTA第四回合修訂談判缺乏共識,今年應無法完成談判
- 羅絜
-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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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epaper573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修訂談判第四回合甫於10月11~15日舉行,由於談判進展有限,因此美加墨三方同意將第五回合談判訂於一個月之後,於11月17~21日舉行,讓各方可稍微消化目前複雜難解的癥結之處。同時,三方同意於2018年第一季安排後續談判回合,顯見已無法於今年完成談判。
美國貿易代表萊泰澤(Robert Lighthizer)認為,今年底前完成談判本來就不是非達成不可的目標,但對於加墨兩國在本回合談判的回應表示「震驚與失望」。美國在NAFTA修訂談判有兩大主要目標,一為NAFTA的現代化,二為修正目前美國與加墨間的貿易不平衡現象;然而,加墨兩國在TPP中願意承諾的議題,在NAFTA中卻開了倒車,例如數位貿易。
對此,加拿大外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與墨西哥經濟部長瓜哈爾多(Ildefonso Guajardo)則反擊,認為美國所提出的都是讓人無法接受的提案;方慧蘭更直指部份提案不僅過時,且根本不符合WTO規範。
主要造成談判停滯的四項美國提案分別為:汽車原產地規則、落日條款、政府採購,以及爭端解決。尤其在爭端解決部分,根據不願具名人士表示,美國想將規範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Investor-To-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的第11章,改由各國決定是否參與;而關於國家間爭端(State-to-State Disputes)的第20章,則改為無拘束力的法律顧問小組;但萊泰澤拒絕回應此一說法。
美國曾公開表示,希望修改關於反傾銷及平衡稅的第19章,以及上述的第11、20章,此三章規範了NAFTA的爭端解決機制,特別是根據第19章,專門小組可做出具有拘束力的決議,而美國在這類案例中經常敗訴。
假使美國決定退出NAFTA談判,加拿大與美國之間仍有雙邊協定,但美墨之間則無,因此對墨西哥而言,如何拿捏至關重要。
【由羅絜綜合報導,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International Trade Dialy,2017年10月17日;Reuters,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