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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需接受歐盟第三類國家之地位

  相較於其他歐陸國家,在過去通訊科技並不發達時,英國可說是孤立在歐陸之外,更有一說是:「英吉利海峽的濃霧,隨時會切斷兩岸間的聯繫」。近來,關於英國脫歐(Brexit)的程序已隨著濃霧散去而逐漸展開。

  英國預定於2019年正式脫離歐盟,未來也必須與歐洲建立新關係。英國原先在歐洲大陸的某些法律定位可能因此消失。儘管英國在貿易、政治和戰略上仍然是歐洲大陸的重要合作夥伴,但在法律上的定位可能會與加拿大、墨西哥或印度相同;在地理關係上,更只會是歐盟以外的「第三類國」(third country)。

  值得注意的是,倫敦的金融城地位在脫歐之後將受到影響,為此,由前英國城市部長霍班(Mark Hoban)所領導的倫敦金融業遊說團體TheCityUK,持續推動歐盟和英國間的相互承認監管制度。此一原則將成為英國與歐盟整體貿易協定中,金融服務章節裡所推動的核心項目,也為英國銀行的歐盟金融服務部門在脫歐後提供一張「通行證」,以便未來在歐洲大陸各國之間仍然能夠銷售金融產品。許多大型銀行如匯豐銀行(HSBC)和摩根大通(JPMorgan)都提出一系列因應計畫,並準備將其部分營運活動從倫敦移往歐洲。但霍班的提議也點出了另一項問題,當英國與歐盟雙方強調在監管上應該要有相同的基本目標時(如審慎健全和消費者保護),雙方想法也許略有不同,而英國最終僅能成為歐盟法規的被動接受者。

  若以最理想的角度而言,建立一個強制與公正的解決機制,應可阻止任一方對於協議內容反悔;在極端的情況下,甚至可對違約方加以懲罰。然而,英國與歐盟兩岸之間的「濃霧」,是否會因為政治上的困難而掩蓋了此理想上的安排?

  布魯埃爾研究所(Bruegel Institute)資深研究員維隆(Nicolas Veron)表示,英國不能期望留在單一市場,但又希望保持移民政策的自主性。這會使得英國創造出一個特殊的歐盟地位,由於此情況將會削弱歐盟成員國間的連結,歐盟會極力避免此種情況發生。在自由貿易協定中,並未給予雙方銀行在未具備當地執照的情形下交易的權力,過去亦未有此先例。以歐盟與加拿大為例,雖然在某些情況下開放金融服務貿易,但並無任何實質性措施促使雙方相互承認相關規定。

  英國不應追求特殊性地位,反而應該對於與歐洲間的經濟關係保持信心,並且接受歐盟目前的法律制定。當然,這意味著英國必須和法律地位上相當但不盡完美的國家合作,透過合作可使英國把觸角伸進法規上被視為一致的第三類國家金融機構。

  目前的挑戰在於必須填補零碎的規章制度,這涉及多數重要的金融部門,包含貸款與保險等。當論及許可、撤銷或是第三國對等之議題時,歐盟必然會控制關鍵性議題。最好的方式是使各種機制透明化,並具備可預測性,以法律為基礎,促使雙方必須在相關規定中反映彼此的法律要求。

  追求特殊地位並不現實,對倫敦而言,如何讓倫敦持續存在於全球市場中,且仍是歐盟、美國或亞洲金融服務客戶想要進入的地方,才是其應該關注的重點。

【由彭科穎報導,取材自Financial Times官網,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