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表示將以TPP作為NAFTA與未來對外談判之基礎
- 彭文君
- 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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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epaper554
美國政府於今(2017)年5月18日正式通知國會其重啟NAFTA談判之意向,並啟動了為期90日的國會諮詢期,以奠定接下來正式與加墨二國進行談判的基礎。美國新任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表示,雖然在涉及特定議題時會採取雙邊談判,但希望未來能呈現的現代化NAFTA架構是三邊型態。根據貿易促進授權法(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 TPA)規定,行政部門必須在談判開始前至少30日提出正式談判目標,依目前政府行事曆,行政部門將於7月17日提出談判目標,故NAFTA談判最快能於今年8月16日正式展開,萊特希澤則期望能在年底完成談判。
在談判目標方面,萊特希澤指出美國過去已就農業、投資與能源部門在NFATA中取得成功,但卻導致了製造業的損失;在重啟談判後,美國談判代表將致力於其他議題,以確保美國利益,包括智慧財產權、監管法規、國有企業、服務貿易、海關程序、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勞工、環境與中小企業等議題。
事實上,萊特希澤早在今年3月宣布NAFTA談判將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TPP)之承諾為基礎,並將會在特定關鍵領域超越TPP標準。對此,美國商務部官員表示,TPP最積極正面的成果,就是為美國建立一套適用於對外經貿談判的標準。美國商務部亞洲事務副助理秘書法雷爾(Diane Farrell)也表示TPP並非毫無意義,TPP的內涵與原則將有助於美國更易於進行對外雙邊貿易協定談判。
美國資深貿易官員則也呼應上述美國商務部官員說法。舉例來說,美國持續敦促越南開放市場,讓其他企業能與國有企業公平競爭,以及要求越南應賦予勞工組織不受政府控制之自由公會的權利,這些皆為越南在TPP下所應允之承諾。由是可知,美國不僅將TPP原則適用在NAFTA談判,未來更有可能作為其對外洽簽貿易協定的基本條件;另一方面,法雷爾指出,其他欲與美洽簽貿易協定之國家,皆特別關注NAFTA重啟談判,期望從NAFTA談判中了解美國對未來經貿政策的態度與立場。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於5月20、21日在越南河內舉行部長級會議,其中11個TPP國家利用這次機會,討論在美國退出的情況下是否繼續推動TPP。APEC秘書處執行長博拉德(Alan Bollard)提到,目前APEC各方經濟體皆進一步考量如何借鏡TPP的標準與原則,以加強該區域全球商務之發展,因此許多TPP原則都有可能出現在APEC中,特別是跨境資料傳輸。由於TPP規範了數位商品與服務之使用與交易方式,尤其是電信與電子商務部門,可說是數位時代貿易協定之標準,故各國政府與相關業者都十分關注這些議題。
承前所述,APEC在河內舉行之高級官員會議,最後也以借鏡TPP規定作為該會議之結論。APEC秘書長佩德羅薩(Edward Pedrosa)則透露,TPP中有關對小型企業的支持、投資自由化以及不同國家之間的法規一致性等,都是APEC得以效法並可納入之章節。
【由彭文君綜合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7年5月22日;Inside U.S. Trade,2017年5月18日;World Trade Online,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