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因貿易逆差不願於RCEP中提供中國大陸共同減讓待遇
- 羅絜
-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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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epaper519
印度正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的其他15個成員國進行單一關稅減讓(single tariff concession)談判,然而與中國大陸間的巨大貿易逆差,使得印度希望可以對中國大陸採行不同待遇。
RECP包含貨品、服務、投資、競爭政策、技術合作、爭端解決及智慧財產權等議題,談判成員國由東協會員國加上澳洲、中國大陸、印度、日本、韓國及紐西蘭等6國,共計16個談判成員國。
一名不具名官員於8月中在越南舉行的第14回合RCEP談判後表示,印度可能對中國大陸以外的談判成員國採取共同減讓(common concession)模式,提供同等關稅減讓水準;但對於中國大陸則另當別論,其中關鍵差異在於分階段降稅之年限。
由於RCEP對於貨品關稅減讓原先採取「三階層」模式(three-tier structure)進行談判,分為「東協與6個夥伴國」、「6個夥伴國間」,以及「中國大陸與印度」。在此基礎下,印度提供東協及日本、韓國等夥伴國最終約65%~80%的關稅減讓。然而,由於中印間貿易逆差龐大,以2015~2016年度計,印度出口至中國大陸約90億美元,但自中國大陸進口卻高達617億美元,使得印度對中國大陸不得不另做打算。
印度商工部於第14回合談判前曾表態希望RCEP可以參照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模式,提供成員國更長的減讓期程,捨棄現有的「三階層」模式;若以TPP標準,最長年限為20年。對於是否排除「三階層」模式,談判成員國間未能達成共識,使得過去一年RCEP談判陷入僵局。
前述官員進一步說明,共同減讓模式的實質內涵尚為模糊,若不再採用「三階層」模式,則談判模式必須重新調整。據悉,相關決議將會於10月在中國大陸舉行的第15回合談判中作成。
【由羅絜綜合報導,取材自The Economic Times,2016年8月23日;經濟部,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