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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會員為推動服務貿易談判思考新對策

  WTO於2008年舉行杜哈回合服務貿易議題之宣示性會議(Signaling Conference),該會議藉由「要求與回應」模式的訊息交換與提供,企圖為服務貿易在市場進入之議題上,尋求更便利的解決方案。然而,自該會議之後,服務貿易自由化議題便長期陷入僵局,遲遲無法有更進一步的推動。為此,於今(2015)年4月20日WTO服務貿易理事會(WTO 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所舉辦的特別會議中,各會員針對此議題提供諸多因應之策,可望為杜哈回合談判注入新的動能。

  美國與澳洲率先主張,會員應調整WTO服務貿易開放之承諾方式,改採正負面混合表列的模式填寫承諾表。除此之外,美澳進一步指出會員應重新檢視其服務貿易開放之範圍,包括各自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開放承諾。

  其次是歐盟提出了一份備受好評的提案,其內容著重於貿易便捷化與跨領域服務,包括傳送、運輸、配銷、電信、培訓、安裝、維修,以及有關資格與證照取得程序之新議題等,此份提案受到印度與中國大陸的贊同,並可能於下次會議時,對該提案進行更詳盡的討論。下一次特別會議初步規劃於5月的第一個星期舉行。若該提案通過,接下來的工作議程將致力於細節化的探討,其目標是期望在7月31日之前達成杜哈回合談判的最終結果。

  WTO既定之貿易自由化工作計畫,係以農業、非農業產品之市場進入(Non-Agricultural Market Access, NAMA)及服務貿易等三大項目,作為貿易自由化規則的三大支柱。服務貿易談判工作包含四大領域,即市場進入、國內監管法規、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下政府採購、補貼與緊急性防衛措施之規範,以及執行服務貿易總協定第4.3條對低度開發國家之豁免待遇等。現階段之服務貿易談判目標,在於確認現代化及國際化的服務貿易規則,同時涵蓋電信、銀行、保險、營造、配銷與運輸等行業。

  WTO官員表示,參與本次特別會議代表皆同意,服務貿易市場進入談判應與服務規則制定工作齊頭並進。部分會員發言認為,服務業市場開放必須搭配國內監管規則之制定,方能相得益彰。因此,澳洲、日本、韓國與墨西哥等國家共同呼籲應盡快展開制定規則的談判工作;除此之外,原則上會員同意現階段政府採購、緊急性防衛措施與補貼等議題暫時不宜列入7月31日之工作議程當中。

  對於執行低度開發國家的豁免待遇議題,會員亦指出WTO中48個低度開發會員,在多邊貿易與供應模式方面仍享有優惠待遇,且逾20個WTO會員更於3月份依據2011年通過擴大低度國家進入非低度國家市場之各項決議,探討更進一步提高低度開發國家豁免之方法。

  另一方面,參與本次特別會議之會員皆主張,市場開放三大支柱之談判結果必須維持相互平衡,惟服務貿易談判與目前正在進行之農業與非農業產品之市場進入,成員就其於時序上之安排等仍有所爭議。就WTO官方之立場,在目前農業與非農業議題仍存在分歧意見的情況下,服務貿易理事會並不願意公開現階段服務貿易談判範圍。然而,WTO秘書長阿茲維多(Roberto Azevedo)已向會員表明,萬不可讓服務貿易談判進度落後於農業與非農業市場進入談判。儘管WTO成員就三大項目之間的平衡關係、甚至是服務貿易本身仍存有諸多歧見,但若能確實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將使杜哈回合談判成果更具意義。

【由彭文君報導,取材自International Trade Daily,2015年4月21日】